各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448号)(附件1)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相关工作按《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19〕41号,附件2)要求执行。
二、我厅科技与财务处归口管理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技术支持单位为广西环保产业协会。
三、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将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条件,按要求开展工作。
四、2021年度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数据需要登录国家环境服务业统计平台进行填报,各市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数据的在线采集、审核和上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登录系统(https://114.251.10.12:8443/tbdw/)填报数据,各市生态环境局登录系统(https://114.251.10.12:8443/dcjg/)审核数据并上报,待通过国家审核后,收集本市通过审核的数据报表(要求通过审核的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我厅。
五、请各市生态环境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22年3月20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广西环保产业协会邮箱。并负责通知相关各企事业单位人员加入广西环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QQ群(688764419)进行工作交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科技与财务处 周子伦 0771—5773998
(二)广西环保产业协会
霍 钰 0771—5787597
农虎霖 0771—5315583
邮箱:gxhbcy2013@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448号)
2.《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19〕4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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