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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环保局:
有机农业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与自然生态相和谐的农业发展方式;建设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是推动有机食品发展、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和改善农村与农业生态环境的关键举措和途径,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并为我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依据环保部《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环发[2003]65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厅现开展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请各市环保局积极组织辖区内已经开展有机农业建设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的各个企业(基地)按环保部要求进行申报,并在2010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环保厅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
广西环保厅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
联系人:田雷
邮政编码:530022
电子邮件:zrc65@163.com ecogx@sina.com
附件: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环发[2003]65号)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upload/2010_11/10110912107001.doc
upload/2010_11/10110912101230.doc
upload/2010_11/1011091210445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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