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其他环境业务信息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11年01月17日
标  题: 转发环保部信息中心关于做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网络系统建设实施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环办函[2011]22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1月17日

转发环保部信息中心关于做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网络系统建设实施工作要求的通知

2011-01-17 17:3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作者: 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环保局:

为了做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现将《关于做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网络系统建设>实施工作要求的通知》(环信发[2011]01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级环保部门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辖区内市、县(区、市)环保局网络系统建设实施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网络系统建设》实施工作要求的通知(环信发〔2011〕01号)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