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其他环境业务信息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02-25 10:41     来源: 政策法规处     作者: 政策法规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3年依法行政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大局,继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按照法定权限和规范程序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环保形象,推动我厅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发展。工作要点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根据环境保护部门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信息公开等制度。 

  二、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监督下级环境保护部门行政执法行为。通过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各地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区环境保护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三、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 

  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挂牌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行政复议办公室”,落实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场所。二是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指导监督及相关保障规范化建设。三是认真落实行政决定文书的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四是规范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工作。五是探索开展对各市环保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方式,督促依法、公正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六是规范行政复议人员培养、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四、加强环境立法工作 

  根据广西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区环境保护方面法规建设。一是协助自治区法制办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颁布,并开展相应法制宣传和法规施行情况调研工作。二是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立法前期工作,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继续认真做好全区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加大对清理后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力度,做好清理调整审批项目情况在行政审批窗口、行政审批网络服务平台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六、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手段,认真执行环境保护部《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既保持法律对不同情节环境违法行为有所区别处理的适应性,又规范、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力的运行。 

  七、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加强我厅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审查和管理,保证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有序进行,保证规范性文件网上信息公开。 

  八、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本厅及直属单位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法制办组织的2013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二是继续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培训、研讨班。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