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1日 |
| 标 题: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自治区人大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99号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桂环函〔2018〕1056号 |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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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自治区人大第十三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99号的答复
桂环函〔2018〕1056号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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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号:499 |
类 别:城乡建设和资源环境 |
分类号: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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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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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
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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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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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流域流贯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和澳门5个省区,干流长2214公里,流域面积36万平方公里,占珠江流域总面积的80%,是中国南部一条资源密集的“金腰带”。其中,广西西江流域面积达到20.49万平方公里,覆盖了广西南宁、贵港、梧州、百色、来宾、柳州、崇左、桂林、贺州、河池、玉林等11个地级市,占整个西江流域面积的57.7%,占广西土地总面积的86.2%。在广西下游是以穗、港、深、澳为核心的人口密集的“珠江大都会带”。广西作为奥港澳的水源地,肩负着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职责。 目前西江流域生态环境恶化速度呈加快趋势。有资料显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西江上中游森林覆盖率减少近一半,水土流失面积扩大了1.5倍,流动性滑坡和泥石流数量也增加了1倍以上,土壤侵蚀面积占到总面积的53%。其水旱灾害的频率和受害面积也在不断增加。与上世纪50年代相比,广西洪涝受灾面积增加了2.7万倍。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生产与生活的基本条件。随着我国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珠江—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建设,结合以上实际,需要高度重视对西江流域农业生产、畜牧林渔业的开发建设、工业产业布局、水资源分流利用、污水排放、生物物种的保护等等,采取综合防治对策,加强环境监测、治理、保护,以防范西江流域水质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病菌传播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建议: 根据本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抓好环境保护治理”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要“全力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精神,建议从自治区层面统筹规划,加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保护我区良好的生态环境、构建珠江--西江生态廊道、建设美丽广西提供法制保障,实现整个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造福子孙后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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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日期 |
2018-0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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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接收 |
2018-0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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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主办 |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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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海洋渔业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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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自治区人大第十三届 韦心瑞、莫薇、覃雪群、覃映娇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建议》(第499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并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编制相关规划 (一)编制完成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规划 为统筹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问题,倡导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有效保护西江经济带水环境,2015年,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编制过程中,征求了自治区有关部门及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充分吸纳各方意见。2017年5月《广西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 (二)编制西江经济带水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方案、西江经济带岸线利用规划 以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为约束,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加快水利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现西江经济带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水和谐,把西江经济带建成生态好、污染少、能耗低、效益高的“绿色经济带”。 二、切实加强西江流域环境保护 (一)深入贯彻落实“水十条”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办发〔2015〕17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牵头编制了《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于2015年底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工作方案》对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防治任务、制度机制建设、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为保障《工作方案》年度任务的完成,我厅每年组织编制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年度工作计划。西江流域是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流域,根据《工作方案》,我区积极开展一系列水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17年西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96.0%;无劣Ⅴ类断面,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 (二)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积极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目前,全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二是对流域各设区市饮用水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当地政府,督促各市加大水源地环境风险管理力度,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建立风险源名录,建立风险防控方案。同时督促各市加强风险区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加强应急人员、技术、物资和制度建设,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西江流域所有设区市已全部完成应急备用水源地防护建设。三是加大饮用水信息公开力度。自2016年开始,我区按季度公布饮用水安全信息情况。2017年监测结果表明,我区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范围的40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水源地水质比例为90%,其中分布在西江流域水系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全区10个地下水质量考核位点水质极差比例为0。 (三)全力争取国家重大专项支持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 我区按照《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规财〔2016〕17号)精神,积极将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纳入我区项目储备库,分类调度推进。目前,我区西江流域有7个湖泊纳入国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2013年至2016年,我区4个水库(龙岩滩水库、青狮潭水库、万峰湖水库及龟石水库)共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江河湖泊专项资金共34838万元,实施中央资金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共109个。2017年继续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湖泊保护项目资金6919万元,其中万峰湖水库1794万元,龟石水库957万元,龙岩滩水库3141万元,青狮潭水库1027万元。我厅加强督促指导并组织开展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同时督促指导澄碧湖、大王滩、合浦水库、洪潮江水库等水质较好湖泊编制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一是积极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厅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对全区14个设区市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了督查,并将我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总体情况、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形成报告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我区36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已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联网工作。二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我区编制完成造纸、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农药、电镀、制革共6个行业水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方案,并已通过专家评审。 (五)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 西江流域各级农业部门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实施农药和化肥零增长行动,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减少农药、化肥流失对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一是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 深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推广绿色防控主推技术。2017年全流域推广绿色植保技术应用面积4021.43万亩次,农药使用量减少290.29吨(折百)。二是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扩大冬种绿肥面积、推进秸秆还田等措施,控制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2017年全流域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500多万亩次,化肥施用量减少10万吨(折纯量);秸秆还田面积达2900多万亩。三是发展节水农业。重点推广水肥一体化、地膜(秸秆)覆盖保墒、深松深耕、集雨补灌、稻田浅湿控制灌溉、微喷滴灌等六大技术模式。2017年全流域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完成实施面积400多万亩,实现节水0.34亿立方。 三、实施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试点建设 2016-2017年,自治区农业厅牵头在梧州市万秀区夏郑镇凤凰村、玉林市陆川县乌石镇吹塘村、贺州市昭平县走马镇福行村和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大村、六村2个自然屯开展建设试点。通过采取综合性的建设措施,实施综合性的建设内容,推动试点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试点村屯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产业实现生态化发展,农业废弃物(秸秆、畜禽粪污、农田残膜等)实现资源化回收利用,生活污水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整治,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休闲观光农业转型升级,成为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的综合性示范样板,对改善西江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考核各项政策措施 建立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政策体系,自治区出台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制定了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和考核办公室,西江流域11个设区市也全部印发考核办法、考核方案,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对各辖区县进行考核,考核制度层层落实到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考核纳入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形成一级抓一级、共同推动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条红线”控制指标逐级全面分解到市、县行政区;我区2017年年度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年度控制目标为87.6%。根据监测评价结果,2017年度我区233个国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8.3%,高于年度控制目标87.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持续保持优良。 五、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导性指标的通知》(办水保〔2017〕38号)下达的建设任务,我区及时将2017年广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任务性指标1660平方公里分解到各地级市和各县(市、区)。为顺利完成2017年度全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我区共下达中央及地方投资2.8亿元在41个县(市、区)安排实施中央预算内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自治区部门预算水土保持项目等三大类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并统筹全区各部门实施的生态建设项目,引入民间资本、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截止2017年12月底,我区全口径统计的2017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1788.75平方公里,占任务指标的107.7%。顺利完成水利部下达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年度任务。 六、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并根据相关立法工作程序和我厅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各项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厅的答复,请你们填写建议办理答复征求意见表并反馈。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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