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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帮企减污”工作的通知

桂环函〔2020〕472号

2020-04-30 17: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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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帮企减污”指导企业开展科学治污工作,更好地帮助企业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复工复产,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推进工作机制作用,按照“自治区统筹、市负总责、县区落实”的原则,全面组织开展“帮企减污”系列活动。自治区“帮企减污”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好全区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加强保障措施,各专家指导组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切实履职,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务实高效开展“帮企减污”活动。

二、全面摸排需求

各市生态环境局近期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加强调研,摸清企业需求,分级分类分片建立企业帮扶需求清单、治理技术项目需求清单等,并及时将相关需求信息推送给相应的专家指导组,专家指导组要及时跟进对接。

三、开展帮扶对接

进一步明确 “帮企减污”综合性活动责任分工,自治区今年主要开展工业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行业性2期综合性帮扶活动,各市生态环境局上半年要开展1期“帮企减污”综合性活动,全年不定期开展专场活动。各专家指导组结合今年重点工作以及各市的需要,支持各地开展“帮企减污”相关活动。

四、强化技术对接

各专家指导组要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推进“帮企减污”活动实施方案》(桂环函〔2019〕1744号)明确的职责要求,积极做好本业务领域技术服务保障工作,主动开展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驻点帮服与跟踪研究,及时将情况反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需求意见,及时答疑解惑,精准施策。

五、务求取得实效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专家指导组要做好对接活动成果统计分析,更好掌握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解决情况,对创新污染治理模式等成果要及时总结推广。自治区“帮企减污”办公室要加强各地好经验好成效宣传,营造科技治污、精准治污的良好氛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30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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