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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我区2020年第二季度企业环境信息(自治区级)的函

2020-08-05 10:40     来源: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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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与自治区银监部门《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以及环境保护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77号)精神,现随函通报2020年第季度企业的有关环境信息(自治区级)。

附件:2020年第季度企业环境信息表(自治区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8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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