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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3 11:5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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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我中心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核准的主要职能为: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承担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规划科、适应气候变化科、减缓气候变化科。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628.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8.8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386.77万元增加242.10万元,增长6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8.8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386.77万元增加242.10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2022年业务工作拓展,项目预算收入增加。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628.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8.7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386.77万元增加242.10万元,增长6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532.47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保障应对气候变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307.11万元增加225.36万元,增长率74%,主要原因是:2022年业务工作拓展,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7万元,主要用于气候中心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44.28万元增加7.69万元,增长率18%,主要是2022年新增人员1人及晋级调标增资,相应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7.11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13.27万元增加3.84万元,增长率28.93%,主要是2022年新增人员1人及晋级调标增资,相应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7.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22.21万元增加5.11万元,增长率23%,主要是2022年新增人员1人及晋级调标增资,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8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386.77万元增加242.10万元,增长63%。其中:基本支出352.08万元,项目支出276.8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4.39万元,追加预算13.88万元,支出决算为62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526.87万元,支出决算为53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2022年新增人员1人及晋级调标增资,相应增加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中心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8.95万元,支出决算为51.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2022年新增人员1人及晋级调标增资,相应增加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缴纳中心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离退休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4.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单位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主要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3.86万元,支出决算为27.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发生数额追加单位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年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0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0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年初预算0.63万元。上年零支出,原因是业务工作联系需要。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8次。2022年无会议、出国、及公务车运行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4.45万元减少3.44万元,降低9%,比上年决算数32.08增加8.93万元,增长2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差旅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 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等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8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

(2)“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9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6.68万元,执行数为235.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形成全区及各设区市降碳目标形势分析报告;二是编制完成碳排放影响评价研究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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