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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B/C分标重)【GXZC2021-G3-004741-JGJD】公开招标公告

2021-11-18 16:1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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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3-004741-JGJD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B/C分标重)

预算总金额(元):2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地下水检测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项目共214个地下水监测点的428组样品检测。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样品交送检测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每批样品检测数据及检测报告,每期样品交送检测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期所有214组样品的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所有样品检测数据、报告和质控报告不得迟于2022年10月20日前提交。

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标项二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质量控制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研究数量:1预算金额(元):13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项目的全流程质量控制、项目监理,开展玉林市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研究,开展地下水超标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质控报告、调查评估报告不得迟于2022年10月30日前提交。

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B分标:投标人取得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具备采购人全部委托检测指标的资质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及能力附表;分标2:C分标:已在本项目初次招标采购时中标A分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此次C分标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投标人入口→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方式:在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会员后,在线完成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如有分标,投标人需按对应分标进行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网上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不接收投标;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详见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详见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B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8000.00元; C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719 0142 3310 20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招标网(www.guangxibid.com.cn)。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需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5.响应文件递交说明:根据当前疫情情况,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现场参加项目的截标、评审活动,并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方式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每家投标人代表严格按照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各自做好相关防护工作,若因投标人代表不符合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而无法就进入评标现场,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方式二: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的:1)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301室);收件人:梁世敏;联系电话:0771-2821389;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以确保本项目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送达。4)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信息内容。如下: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标: (如有)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子邮箱: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该项目截标评审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邮寄递交响应文件的,不需参加截标、评审活动)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委在项目评标(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在响应文件封面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2)截标(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委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委在项目评标(评审)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委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

项目联系人:阮姗姗

项目联系方式:0771-5318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梁世敏、黄晓维

项目联系方式:0771-2821389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