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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2年第2季度至2023年第1季度南宁市五县(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第2季度至2023年第1季度南宁市五县(市)声环境质量监测
二、项目预算
160000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根据业主单位需求完成2022年第2季度至2023年第1季度南宁市五县(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140点次、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501点次、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100点次等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根据相关要求核实更新噪声监测点位信息。如业主单位对监测结果有质疑,中标供应商需进行解疑,必要时配合调查或复测,且不产生额外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资格要求:通过本次采购服务内容所有检测指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包含本次采购服务内容所有检测指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书面承诺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且加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八)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5份。于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30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雅净 ,联系电话:0771-2828826
附件:1.采购需求
2.评分方法
3.南宁市5县(市)环境噪声监测数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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