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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2022年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接待服务询价公告

2022-08-04 17: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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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2年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接待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称)

2022年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接待服务

二、项目预算

预算为人民币10万元。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服务要求

论坛(含展览)前期筹备(发邀及参展参会人员信息统计及收集、人员组织等);

(二)代订机票、车票、代订酒店相关服务,以及垫付相关费用

(三)协助预定和统计论坛及展览期间活动用车,并垫付相关费用

(四)派员协助论坛现场搭建及会务活动组织、人员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

)派员协助展览现场服务工作;

)派员人数要求:4人;进驻办公时间:8月15日-9月20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资格要求:具有较强技术服务力量、组织实施能力和经验,有服务和参与中国—东盟相关论坛的接待活动组织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企业近一年的增值税纳税证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采购项目负责人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提供股东的查询证明;

(八)需求响应表(附件1)、询价记录表(附件2)(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及服务承诺(附件3)(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两份。于20228818:00将报价材料,密封加盖公章提交或邮寄至我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5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佳员 0771-223056515277156727

附件:1. 2022年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接待服务采购需求响应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2年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接待服务采购询价记录表

      3.服务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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