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01809040108 ),现对伴生放射性矿普查成果转化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 伴生放射性矿普查成果转化技术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GXZC2018-C3-20202-GD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伴生放射性矿普查成果转化技术服务1项 。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60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
。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
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磋商判小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0 月18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1.2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形式转出,并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7点前到达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新华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11046412
银行账号:45001604655050503263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8年10月23日10时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23日10时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本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
联系人及电话: 刘璟 ; 0771-530909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项目联系人:陈 工,联系电话: 0771-5894688、0771-5712550。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9851。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