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3月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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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 为全面评价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对农村环境空气、饮用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进行监测。监测范围及内容如下: 1、14个市134个村庄,监测内容包括县域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共24项)),每季度监测1次;村庄环境空气(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每季度监测1次,村庄土壤环境(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元素的全量),每年监测1次,按市出具监测报告。 2、336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每季度1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9项常规指标),每季度监测1次,按市出具监测报告。 3、46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地表水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共24项)),每月监测1次,按县出具监测报告。 | 1270 | 2021年03月 | |
2 | 农村环境质量(村庄生态系统监测) | 5个村庄生态系统监测,包括主要监测不透水用地和生态用地状况、生物多样性(蝴蝶、蜜蜂、青蛙、两栖动物、鸟类等的种类和数量)、土壤动物和微生物。2021年5-11月监测1次,按村庄出具监测调查报告。 | 60 | 2021年03月 | |
3 |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行维护 | 179个区控水质自动站统一运行维护服务。各水站运维服务期不同,水站最长运维期约13个月。运维服务主要包括,按照水站运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仪器设备日常维护、做好水站运行基础保障工作、按要求定期审核自动监测数据,水质异常时,按照要求进行排查和维护等。 | 2711.5 | 2021年04月 | |
4 |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 新建5个一体化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指标包括常规9参数、叶绿素和藻密度等约11个参数。水站验收通过后,提供约12个月的运维服务。 | 500 | 2021年03月 | |
5 | 水质应急监测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 (一)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4台水质应急监测车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服务内容:1.水质应急监测车系统的巡检与日常维护,提供并定期更换全年所需的试剂和耗材;2.水质应急监测车系统所有仪器设备和相关辅助设施(空调、UPS不间断电源、发电机、空压机等)的维护、维修;3.所有仪器的例行维护、校准和质控;4.监测数据的实时查看;5.对中心控制系统服务器进行维护、管理;6.随时提交最新或指定的维护、质控等相关记录;7.保持水质应急监测车内外清洁整齐,协助接待水质应急监测车参观、检查、培训等。8.接受相关各级领导的不定期检查和调研,随时接受采购人和上级单位的考核;9.水质应急监测车运营网络通信费;10.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和维修,保证车辆状况正常,能随时派往各地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含车辆行驶1000公里内的过路费,燃油费或车载费用,车辆日常维护(一次维修费用超过1万元的,由驻市监测中心承担);11.监测系统和车辆运行过程中维修配件材料费用,用于老旧残监测模块的维修升级。水质应急监测车监测系统运维维护服务时限为:区监测中心监测系统298天,柳州监测中心监测系统368天,贵港监测中心监测系统184天,河池监测中心监测系统366天。4台车辆运行维护时限均为365天。 (二)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台水质应急监测车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服务内容:1.水质应急监测车系统的巡检与日常维护,提供并定期更换全年所需的试剂和耗材;2.水质应急监测车系统所有仪器设备和相关辅助设施(空调、UPS不间断电源、发电机、空压机等)的维护、维修;3.所有仪器的例行维护、校准和质控;4.监测数据的实时查看;5.对中心控制系统服务器进行维护、管理;6.随时提交最新或指定的维护、质控等相关记录;7.保持水质应急监测车内外清洁整齐,协助接待水质应急监测车参观、检查、培训等。8.接受相关各级领导的不定期检查和调研,随时接受采购人和上级单位的考核;9.水质应急监测车运营网络通信费;10.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和维修,保证车辆状况正常,能随时派往各地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含车辆行驶1000公里内的过路费,燃油费或车载费用,车辆日常维护(一次维修费用超过1万元的,由驻市监测中心承担)。水质应急监测车监测系统运维维护服务时限为:桂林监测中心监测系统237天,钦州监测中心监测系统208天。2台车辆运行维护时限均为365天。 | 115 | 2021年03月 | |
6 | 广西省级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 本项目为广西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城市站”)运行维护项目,广西14个省级城市站开展直管运维,运维期限为签订合同并完成交接后的12个月,各站点运维交接需要在2021年10月完成,运维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起计算。 运维服务范围包括:14个省级城市站所有监测仪器(常规六参数+非甲烷总烃)、气象仪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检定等工作,以及承担标准气体购买、站房租赁与维护、电力和网络通讯费用等,并确保省级城市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与国家、省、市环保部门联网正常。 运维服务需要满足《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 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8-2018)、《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817-2018)、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定(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桂环规范〔2019〕7号)等相关要求。 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各项指标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质控合格率达到80%(以小时值计)以上,运维任务完成率100%,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 238 | 2021年03月 | |
7 | 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工作 |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工作要求,“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于2022年和2030年要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25%及以上。按照生态环境部的具体部署安排,委托有关单位研究筛选具有省级代表性的6个设区的市(每个设区的市2个监测点,共12个监测点),并对以上监测点制定监测、宣传及科普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逐步提升广西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国家指标要求。 | 80 | 2021年05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