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2年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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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生态云”平台“一河一策一图”管理模块开发 | 主要包括建设“一河一策一图”服务成果数据集成模块、开发各类流域风险专题图,直观展现流域周边情况、开发各类统计图,统计流域内风险情况、利用GIS地图,进行流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模拟等,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发软件将各市构建的“一河一策一图”服务成果纳入信息化系统中。 | 144.2 | 2022年03月 | |
2 | 广西重点领域(区域)环境风险源动态跟踪调查评估(2022年) | 1.乙方在服务期内,组织专家及专业人员对相关化工园区及园区内化工企业开展两轮次环境安全风险动态跟踪调查评估,并分别形成专项报告,指导监督企业对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其中,首轮现场调查及专项报告要在2022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后续复核检查和专项报告原则上2022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乙方据相关表格内容要求开展现场排查、调查,对相关化工园区及园内化工企业基本情况、周边敏感源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现场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环境应急能力评估等进行逐一核查评分并形成档案,指导建立和完善相关化工园区及园区内各化工企业“一园一策”或“一企一策”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为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应急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3.乙方现场服务期间发现相关化工园区或企业涉及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或环境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以适当方式报告甲方及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并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开展专业技术指导和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及时消除隐患,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配合做好证据收集固定工作。 4.乙方对相关化工园区及园区内化工企业环保负责人,园区所在市、县(区)职能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少于一次。 5.乙方负责组织一支适应各园区产业结构特点的行业环保专家队伍,在服务期内定期、不定期为相关化工园区及园区内化工企业提供各企业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环境修复、工程改造、应急培训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6.服务期内,遇有重大事项或专项工作,甲方据实际情况商乙方适当添加相关工作内容。 | 100 | 2022年03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22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