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采购信息 > 更正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2年仪器设备第三方运维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二)

2022-04-29 08:00     来源: 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仪器设备第三方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项目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根据采购方要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民主路45号)提供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需派专人提供驻点服务。详见附件。

根据采购方要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民主路45号)提供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需派专人提供驻点服务。详见附件1、附件2。

四、

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以下材料除第六条外均为必须提供,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3)。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

(九)关于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

(十)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3份。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前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3份。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前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仪器设备第三方运维服务采购需求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仪器设备第三方运维服务考核表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仪器设备第三方运维服务采购需求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仪器设备第三方运维服务考核表

3.信用声明函(模板)

4.报价表(模板)

5.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模板)

更正日期:2022年4月29日

三、其他事项

详见原公告。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雅净,    联系方式:0771-262038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4月29日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