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000407-XR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专变配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1 |
履约保证金金额:每分标按成交金额的 0 %(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如: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行号: 银行账号: |
履约保证金金额:每分标按成交金额的2 %(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竞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使用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采购人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如: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南珠科技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623051006 银行账号:2107510009264008273 |
2 |
第三章采购需求的交付时间 |
1.设备交付使用日期:15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使用。 |
1.设备交付使用日期: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15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使用。如未能如期完成安装高度调试并通过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使用,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违约责任。 |
3 |
第三章采购需求的付款方式 |
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合计金额的50%,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合计金额50%的发票;货物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2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合计金额的50%,货物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合计金额50%的发票。 |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为预付款,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应金额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进度款:成交供应商完成货物安装并通过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使用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相应金额发票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余款。 |
4 |
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时间 |
2023年3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
2023年3月22日15:30(北京时间) |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3年3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北海市公园路49号
项目联系人:招一鸣
项目联系方式:0779-680186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欣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万和路9号新康小区1幢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荧
项目联系方式:0779-3056856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