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6 17:13
作者:
规划财务处
本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收到贵公司送达的关于重金属能力监测设备采购(编号:GXZC2014-G1-30014-GX)E分标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认为E分标中标人的第11项、第15项及第16项投标产品的部分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属无效投标。具体质疑问题如下:
1、中标人所投产品第11项土壤研磨仪未能满足本项目E分标招标文件“2.2研磨罐可选体积:仪器可允许配置12mL、25mL、50mL、125mL、250mL、500mL等不同体积的研磨罐,其中50mL可一次使用2个(堆叠罐);2.5有效太阳轮直径:141毫米,太阳轮转速:100~650转/分钟;3.2控制系统有能量输入显示功能”的技术要求。
2、中标人所投产品第15项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未能满足本项目E分标招标文件“2.3、全自动内校(出厂时间设置及温度漂移自动触发校准);内置2组校准砝码,校准时同时的线性调整;2.4、网格秤盘技术,提高称量效率,称盘尺寸应为:70×70(mm)以上;配不锈钢易巧组件(组件不占用量程);2.5、高精度、高分辨率的后置式传感器技术,获得更准确称量结果,也避免了洒落样品对传感器的污染或损坏”的技术要求。
3、中标人所投产品第16项快速水分测定仪未能满足本项目E分标招标文件“1、仪器配置:1.1、主机1台,1.2、中文彩色液晶触摸屏1台,配置接口有:USB*2、RS232*1、SD/SDHC*1;2.2、最大样品质量:200g;干燥温度范围:40-230℃,采用环形卤素灯加热技术 ;2.3、中文菜单的彩色液晶触摸屏技术,可实时显示干燥曲线;2.4、后置式传感器+后悬挂式秤盘技术,最大程度避免加热对传感器影响,更完全避免了散落样品对传感器的污染;2.6、称量可读性:0.1mg,采用Monobloc单模块传感器技术”的技术要求。
为此,我公司组织该项目原评标委员会就质疑人质疑的相关问题进行审查和复核。经复核,评标委员会认为:1、该项目E分标中标人所提供的第11项土壤研磨仪及第15项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的各项技术参数均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该项目E分标中标人所提供的第16项快速水分测定仪无USB接口,不是彩色液晶触摸屏,最大样品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无法显示干燥曲线,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技术响应表的表述为无偏离,与事实不符。根据以上查明的情况,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部分属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九条(三)、第十条(二)的规定,对该项目E分标重新组织采购。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
特此答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