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HC(CZ)2010009GGX】中 标 结 果 公 告
2010-11-26 13:02
来源:
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规划财务处
一、项目名称: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C(CZ)2010009GGX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五、采购人地址:广西南宁市民生路2号区政府大院
六、项目负责人及电话:李工 13878178161
七、招标公告日期:2010年11月26日
八、定标时间:2010年12月21日
九、中标结果:
分标号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
交付使用期 |
A分标 |
南宁博力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叁佰叁拾壹万捌仟捌佰元整 (¥331.88万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付使用 |
B分标 |
南宁粤岛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叁佰柒拾柒万柒仟玖佰玖拾陆元整
(¥377.7996万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天内交付使用 |
C分标 |
广州市维能电器有限公司 |
壹佰叁拾伍万陆仟玖佰叁拾元整
(¥135.693万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天内交付使用 |
D分标 |
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
壹佰肆拾陆万伍仟元整
(¥146.50万元)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交付使用 |
十、评标委员会成员:
专家评委名单:宋苏环、杨益林、林文业、范敏、李素群、严嘉琳。
采购单位代表:陈桂洪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电话:
(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0771-2824203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0771-5331810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