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5〕201506170055号计划函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于2015年9月23日就大气复合污染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大气复合污染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设备采购(GXZC2015-G1-0435-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A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空气质量多模式预报系统1套、环境空气预报预警业务系统1套、多点控制单元(MCU)1套视频终端1台、视频系统管理平台(SC)1套、摄像机2台、会场全向麦克风1套、液晶显示器2台、InfiniBand交换机1套;
交付试运行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日历日);交付正式运行时间:试运行之日起30日内(日历日);
(2)B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PM10颗粒物监测仪1台、PM2.5颗粒物监测仪1台、SO2分析仪1台、NO-NO2-NOx分析仪1台、CO分析仪1台、O3分析仪1台、动态校准系统1台、PM1分析仪1台、气象参数1台;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3)C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黑碳分析仪1台、粒径谱仪1台、激光雷达1台、能见度监测仪1台、城市摄影系统1套;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4)D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站房改造1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三、评标日期:2015年9月23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莫春松、张良军、徐锦梅、顾宗升、谭寅、卿旭
采购人代表:李丽和(A-D分标)
四、中标信息:
(1)A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
中 标 金 额:贰佰贰拾肆万元整(¥2,240,000.00元)
(2)B分标:
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失败。
(3)C分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
中 标 金 额:贰佰贰拾万叁仟元整(¥2,203,000.00元)
(4)D分标:
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
五、联系事项: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覃露;联系电话:0771-5309285
2、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1)A、B、C、D分标: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 系 人:潘润西
联系电话:0771-5310338
六、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