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5日,南宁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一期工程通过专项资金项目验收。
该项目2007年7月立项,2008年1月开始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359.24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139.49万元,南宁市本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19.7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装修监控中心总面积280平方米,按照省会城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标准配备了相应的服务器、客服端PC、笔记本、应用系统平台、应用软件、监控端专用设备、显示系统设备、网络及安全系统、数据存储备份系统。该项目及与其配套并联网的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系统的完成,基本实现对占全市80%以上COD排放量重点企业的实时监控,初步实现环境监测自动化、智能化,提高环境监督和执法的科学性,强化环境监察快速反应能力,使环境管理部门对污染源实施宏观、规范、科学地管理。同时,通过监控中心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提高环保自律意识,提高对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管理的自觉性,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