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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执行中期总体情况

2023-12-13 08: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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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扎实推进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落细落实,《规划》提出的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4类19项指标,除个别指标数据未公布外,其余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绿色低碳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得到日益健全,已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并获自然资源部批准正式启用。建立并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定期调整、跟踪评估等常态化工作机制,“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试点有序开展。印发实施《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1+1+N”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得到逐步完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探索与实践取得积极成效,全区已建立国家级、自治区级EOD项目储备库,已入库项目52个,其中6个项目已获得银行授信。

蓝天白云更加常见。创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分片包干下沉督导,涉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臭氧污染防治有序推进,涉VOCs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7%以上。完成全区首家制糖业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试点改造。秸秆禁烧严格管控,全区累计建设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点位908个,柳州、北海、来宾、崇左4市制糖企业包干处理禁烧重点区域蔗叶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十四五”以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9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均低于28微克/立方米。

图1 2021—2022年全国(平均)与广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PM2.5年均浓度变化对比

清水绿岸更加靓丽。聚焦漓江、西江、长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推动白沙河、南康江、下包河等7条水质不稳定河流实现精准治污。柳州市、桂林市由于“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南宁市那考河、桂林漓江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十四五”以来,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均达98.2%以上。

海洋环境更加美丽。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湾长制组织体系。完成入海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共排查出排污口3150个。推动实施海上环卫制度,清理海域面积1215万平方米,清运海洋垃圾2万多吨,岸滩垃圾平均覆盖度由2022年的6.31‰下降到1.91‰,海洋面貌明显改善。积极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北海银滩入选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十四五”以来,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均达92%以上,保持为优并稳居全国前三。

图2 2021—2022年全国(平均)与广西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变化对比

土壤环境更加稳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进一步得到加强,在全区13个县(市、区)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范围的5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并加快实施。动态更新广西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12次。累计完成3821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由“十三五”的不足10%提高到现在的25%以上。“十四五”以来,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

生态屏障持续筑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治理和修复,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成功入选联合国首批十大“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北海市冯家江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入选中国特色生态修复典型案例。成功创建19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6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绿色发展广西样板不断涌现。持续开展“绿盾”及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等行动,深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广西渠楠白头叶猴社区保护地治理建设促进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案例》成功入选“生物多样性100+全球典型案例”,广西生物多样性丰富度居全国第三。

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开展10轮次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消除一批环境风险隐患。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群众信访问题。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实现14个设区市全覆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充分保障并有盈余。核与辐射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全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安全,废旧放射源100%安全回收(收贮)。“十四五”以来,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地方生态环境标准12项。成立自治区、市、县三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及自治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全面推行以河长、湖长、湾长、林长、田长负责制为重点的各项责任制度。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区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基本建成。完善广西环境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常态化开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试点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初步建成涵盖空气、水、土壤、海洋、辐射、声、生态等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广西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先后涌现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最美公务员”“2023年度法治人物”等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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