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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2023年工作总结

2023-12-29 09:3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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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完善我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体系。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拓宽我区危险废物利用途径。深化粤桂两省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合作,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签订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协议》提高跨省转移审批效率。开展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共抽查危险废物相关企业143家,其中:经营单位合格率为97.4%产废单位合格率为93.8%,全区14个设区市考核评级均为A

二、稳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一是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印发《广西新污染物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二是开展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广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专班、广西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印发《广西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章程》,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三是全力推进2023年度重点任务化学物质信息化调查工作,并按时按质完成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报告上报国家。多次组织技术专家赴桂林、柳州、百色等地开展新污染物试点企业调研工作,推动我区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三、推进“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南宁、柳州、桂林三市人民政府在20233月底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并陆续召开了“无废城市”建设动员部署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厅组织召开2023广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各相关市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健全协调沟通联动、工作调度、评估、考核机制,聚焦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高质量推进我区南宁、柳州、桂林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四、严格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管理

举办2023年广西重金属与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培训班、广西特定区域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达标技术讲座,不断提升基层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开展广西特定区域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情况工作调研和重金属减排项目实施情况工作调研,不断深入推进减排项目实施

五、做好尾矿库和固体堆场环境监管

一是着力提升尾矿库环境监管能力。举办2023年广西重金属与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基层尾矿库环境管理水平;开展尾矿库环境问题集中对接帮扶,精准帮扶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填报信息系统的难题,高质量完成广西尾矿库信息系统填报工作。二是持续完善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逐步建立完善尾矿库“一库一档”工作,为尾矿库环境管理工作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三是逐步调整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四是扎实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其中一、二级环境监管尾矿库实现全覆盖排查,三级环境监管尾矿库排查率达70.45%;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实地核查68座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指导各地市推进尾矿库污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发现问题整改,消解环境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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