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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4-07-24 15:1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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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系统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以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为主线,扎实服务“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高水平成功举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做法入选2023年度生态环境领域激励表扬城市,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推广。

一、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2024年1—6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2%,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3%;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提升明显。全区112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2%,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稳中向好。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水平举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市联合举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出席活动并讲话。自治区主席蓝天立,中央宣传部部务会成员、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胡凯红出席活动并致辞。这次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为1个主会场活动、1个主题宣传活动、6个配套宣传活动“1+1+6”形式,实现了“三个首次”,首次在自治区举办,首次在祖国南疆举办,首次在面向东盟开放的前沿和窗口举办,在引导动员全社会携手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广西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自治区人民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签署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合作协议,广西、浙江、福建、广东、江西、云南、湖南、海南、贵州9省(区)联合发布《筑牢祖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联合行动倡议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分别与广东、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签署了合作协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与自治区气象局共同建设的“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中心广西分中心”揭牌,广西生态环境领域交流互鉴迈上新台阶。

(二)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扎实做好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文件编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立工作专班,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层级、分领域、分类别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确保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谋划好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的路径图和施工图,2024年6月通过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持续开展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和美丽海湾等美丽中国地方实践,积极组织申报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拟推荐柳州市柳江和桂林市灵渠申报全国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大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三)多措并举强化环境要素保障。全力做好重大战略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扎实推进打造平陆运河绿色工程,配合自治区平陆运河绿色工程检查专家组做好督促检查,组织制订平陆运河钦州段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生态廊道规划方案。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服务平陆运河经济带、北部湾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合浦至湛江铁路项目、钦州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环评工作。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梧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批复公告防城港海洋倾倒区。强化沿边临港产业园、重大投资、“双百双新等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研究修订深化环评改革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若干措施,深入崇左、北海、百色、钦州、防城港等地沿边临港产业园区调研,积极服务项目落地。持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2024年1—6月,全区共审批1484个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积极拓展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路径。开展广西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效评价研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探索与实践,加强EOD项目授信落地。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举办绿色环保产业链招商推介会(北京),持续推动绿色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蓝天保卫战持续攻坚。强化污染过程应对统筹调度和帮扶指导,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应急管控。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推进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有序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严格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管和设置审批,持续调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度。督促指导各地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湾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推动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召开入海排污口工作会议,推进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持续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南宁、柳州、桂林市“无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五)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共39个,已完成整改27个,达到序时进度12个,3917件交办环境信访件已办结3882件,阶段性办结35件,办结率99.1%。2023年完成14个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各市针对督察报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第一批被督察7市整改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后正式印发实施,并于2024年1月向社会公开;第二批被督察7市整改方案已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计划于2024年7月向社会公开。14市均已开展立行立改工作,高质高效抓好整改,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拍摄2022年、2023年广西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得到生态环境部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多次肯定表扬,广西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经验做法在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交流。

(六)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17部门印发《广西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起草《2024年广西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牵头起草《广西甲烷控制实施方案》。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增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能源和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严格高碳排放项目审批,指导有色、钢铁等行业9个项目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规范企业碳排放核算,引导企业工艺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帮扶,指导出口企业做好内部碳排放数据管理工作。强化降碳目标预警监测,组织开展全区及各设区市降碳形势预测研判。

(七)坚持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5月18日,2024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广西主场宣传活动、环境与大健康暨宜居康寿广西交流推进会在南宁市成功举办,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并讲话。6月23日至27日,广西绿色环保产业招商专班分赴成都、重庆市开展招商推介工作,举办了两场生态环保产业暨生态大健康产业推介会,持续深化拓展与成渝地区生态环保产业和生态大健康产业合作。加强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核查,完成“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完成生态环境部自然保护地统筹强化监督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有力推进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83个子项目已全部开工。编制涠洲岛生态规划。完成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报告。召开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监测传承年”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八)服务保障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率团参加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向各国宣传展示漓江山水与生态环境保护成效。2024年4月25日,首次发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并继续发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自治区主席蓝天立作出批示,发布活动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包括新华社、中国日报在内的权威媒体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活动期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桂林市签订《深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合作框架协议》。指导桂林市编写漓江流域整体保护申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地球卫士奖”申报材料和制作宣传片,目前已完成申报。系统落实《〈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高质量落实有关目标任务。

(九)常抓不懈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建设。印发《“守望八桂—2024”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多轮次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区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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