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噪声现状
(一)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总体概况
2024年,广西声环境质量整体较好。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6分贝,声环境质量整体处于“较好”水平;城市道路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4分贝,声环境质量整体处于“好”水平;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6.1%,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88.6%。
2.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2024年,广西14个地级市各类功能区共监测1600点次,其中昼间、夜间各800点次。昼间共有769个监测点次达标,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6.1%;夜间共有709个监测点次达标,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88.6%,夜间噪声达标率低于昼间。与2023年相比,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下降0.8个百分点,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上升0.2个百分点。
3.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
2024年,广西城市区域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6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较好”。与2023年相比,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二级”的城市数量比例下降7.2个百分点,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三级”的城市数量比例上升7.2个百分点。广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以生活类声源为主,交通类声源次之,工业类、施工类和其它声源所占比例较少。
4.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质量
2024年,广西城市道路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4分贝,总体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与2023年相比,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一级”的城市数量比例下降7.2个百分点;声环境质量为“二级”的城市数量比例上升7.2个百分点。与2023年相比,2024年全区城市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稍有下降。
(二)噪声投诉状况
1.噪声投诉情况
广西强化部门联动,构建投诉信息共享机制,保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公安“110”,地方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地方其他职能部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平台以及信件等多种噪声污染投诉渠道畅通,明确投诉处理部门职责分工,及时快速处理投诉问题。经统计,2024年广西各渠道噪声投诉共计259722件,同比增长4.16%。其中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噪声投诉量最多,占比50.48%;公安“110”,占比47.53%。各渠道社会生活噪声投诉216319件,占噪声投诉的83.28%,为噪声主要污染源;其次是建筑施工噪声投诉37744件,占噪声投诉的14.53%;工业噪声投诉3867件,占噪声投诉的1.49%;交通运输噪声投诉1792件,占噪声投诉的0.69%。
社会噪声投诉方面,发生时段主要集中在10—12月的夜间22时至次日2时,以酒吧、KTV、夜市摊点摆卖、商场促销等商业经营活动,广场、公园健身使用音响器材,居民生活小区使用家电等娱乐活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室内部装修等产生的噪声为主;建筑施工噪声投诉方面,发生时段主要集中在3—12月的午间和夜间或周末、节假日休息时段,其中10—12月赶工期为投诉高发期,以旧城改造、市政施工、房地产分期开发施工等产生的噪声为主;工业噪声投诉方面,主要集中于工业园区,往往是城市发展“先工厂后小区”建设模式导致部分业主入住后受企业噪声影响投诉较多;交通噪声投诉方面,发生时段主要集中在夜间22时至次日2时,以货车、泥头车等大型车辆、火车鸣笛等产生的噪声为主。
2.典型噪声污染投诉案件情况
2024年,广西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噪声问题,开展典型噪声投诉案件调度,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2024年自治区层面共调度重点案件74件,其中社会生活噪声16件,占比21.62%;工业噪声26件,占比35.14%;交通运输噪声4件,占比5.41%;建筑施工噪声28件,占比37.84%。
二、噪声污染防治制度能力建设
(一)健全噪声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广西地方现有噪声污染防治法规规章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梧州市宝石加工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柳州市公园广场条例》《崇左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等。
(二)明确噪声监管部门职责
结合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际需求,广西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划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中有13项条款要求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监管部门。2024年,14个设区市均完成《噪声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并印发有关文件。
(三)依法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1.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
2023年,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13个设区市均已对照评估指标按照最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新调整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玉林市公开发布《玉林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方案补充说明》。
2.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工作
2024年,南宁、柳州市启动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预计在2025年底前完成。
(四)严格噪声源头管理
1.涉及噪声相关规划
2024年2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桂政发〔2024〕4号),明确提出在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方面,要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善城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推进城镇大气、水、噪声、垃圾、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2024年11月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函〔2024〕170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内容包含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交通运输总体规划等内容,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依法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相关篇章中提出噪声污染防治内容。其中,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南宁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等相关规定划分区域进行管理,通过科学组织道路网络,完善交通设施布局,设置隔音绿带等方式,实现各功能区达到各项环境噪声控制标准的要求。
(五)提升噪声监测能力
1.声环境质量监测
2024年,广西已完成全区158个噪声自动监测点位的建设,目前全区所有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已联入生态环境部平台。
2.噪声源监测
2024年,南宁市组织开展噪声排放源监测,共对1家工业企业(广西南南铝加工有限公司)2个点位监测4次、秀山花园小区道路交通4个点位监测8次。使用到的仪器设备为:AWA6292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AWA6221B声校准器、AWA6221A声校准器、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
(六)发布政策解读
2024年5月30日,南宁市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通告》,在南宁日报、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并发布政策解读(网址:http://sthjj.nanning.gov.cn/xxgk/zfxxgkml/zcfg/zcfgjd/t5933439.html)。2024年8月15日,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政策解读(网址:http://www.wuzhou.gov.cn/zfxxgk_2/fdzdgknr/zcjd/wzjd/t18862415.shtml)。2024年11月1日,来宾市发布《来宾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网址:http://www.laibin.gov.cn/xxgk/fdzdgknr/zc/zcjd_1/t19391517.shtml)。
(七)推动形成人人有责的社会共治氛围
2024年,广西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日等特定时段,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读本。创新宣传途径,以广播、电视宣传片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app等新兴媒体平台为基础,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科普噪声污染的成因、危害以及防范措施,提高群众采用法律手段维护声环境权益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