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厅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马飚主席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讲话、2012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的精神、2012年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要点。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大局,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召开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做好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各项工作,推动我厅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要点如下:
一、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快推进环境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全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和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推进有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制度建设。一是根据全区2012年政府工作计划要求,重点抓好广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立法工作,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并根据要求将送审稿报自治区法制办。二是抓紧研究“十二五”我区环境立法方向和项目。
二、宣传并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毕竟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
三、认真做好《行政强制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组织开展我厅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培训工作。结合行政强制法的实施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利用各种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行政强制法,为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和行政强制权力的规范运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做好有关行政强制依据和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根据自治区法制办的工作部署,对涉及行政强制的现行有效的环境保护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及时上报自治区法制办。
五、深化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办理时限和服务效能。抓紧落实扩权强县的权限下放工作,最大限度扩大基层管理权限。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市、县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要全部下放。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六、继续抓好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已到期或新进未获得行政执法证的环境执法人员的报名、培训和参加考试工作。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适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命令手段。
八、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以行政复议与应诉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九、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配合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做好2012年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开展“六五”环境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十、筹备召开全区环境政策法制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环保“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吸取龙江河污染事故教训,加强基层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全区“十二五”环境法制工作。
十一、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自治区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每年举办一至二期领导干部学法讲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
十二、深化绿色信贷政策。积极落实环保部关于绿色信贷的有关文件,继续指导和支持地方环保部门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违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环境信息。
十三、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继续指导和支持地方开展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研究提出重点领域、行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