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
(一)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全区14个设区市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每个月通过厅政府网站和各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全区地表水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及时回应雾霾、北部湾海水质量等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二)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每个月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全区632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每个季度公开全区11家30万千瓦以上火力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有效性审核结果,督促企业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启用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系统,要求全区632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定期发布自行监测数据。
(三)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厅政府网站增设专栏,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等160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四)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同时,通过重新编制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流程,加快审批速度。截至10月31日,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841件,办结887件(含2013年受理2014年办结件),业务综合办理提速率为77.5%,无投诉件和超时件,群众评议率49.16%,满意率为100%。今年以来,共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137条,环境影响评价批复307条。
(五)推进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信息公开。在厅政府网站公布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违法企业信息,并督导相关市县在媒体上公布有关信息,将违规企业名单及其环境整治信息向全社会公开,起到了很好的社会监督效果。今年,在厅政府网站共发布34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信息。10月份,公开了上半年群众举报案件情况,12月份,公开了发生在广西的10起环境违法案件及处理结果。
(六)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信息公开。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从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抽查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对15家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的环评机构进行了公开约谈,在厅政府网站“曝光台”公开12家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较突出的和拒不接受属地管理的环评机构名单,从源头上对建设项目环评质量进行把关。
(七)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建立了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健全受理、答复等工作机制,为群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在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中,各级环保部门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予以答复。截至目前,厅本级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近30件,全部给予及时、有效答复。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人员不足,工作质量有待提高。我厅人员编制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同志身兼多职,工作任务大,经常疲于应付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二)内容涉及面广,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环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内容多、时效性强,因工作人员少等原因,一些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与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信息可能涉密,保密审查把关难度大。部分环境信息可能属于国家秘密或内部资料,保密审核难以界定,在保密与公开的尺度把握上有较大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的公开。
三、2015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环保领域审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权力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以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固体废物进口、生态示范创建等事项为重点,推进信息主动公开。
(二)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扩大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全面落实2012年颁布的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时准确发布监测信息,公开全区14个设区市PM2.5监测数据。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直排入海污染源和入海河流监测结果、海洋(河口)自动监测结果等信息公开。同时,及时公布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发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公开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
(三)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处置情况。及时公布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消除社会不必要的恐慌,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推动把信息发布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加强对各级环保部门的督促指导,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公开透明度。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措施,在受理、办理、答复各个环节,努力做到规范高效。同时,完善受理渠道和方式,通过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网上依申请受理系统、邮政邮寄等多种途径受理申请,为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五)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环境信息公开能力。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借助微信、网络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分类做好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对全区环保系统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