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境保护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环境保护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全区环境质量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稳中向好,环境质量总体持续优良
1-11月,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5%,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二氧化硫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一氧化碳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PM2.5、臭氧、二氧化氮浓度分别56微克/立方米、36微克/立方米、129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同比略有上升。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96.2%,地下水补给量充足、水位较稳定,水质良好。设区城市和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分别为90%和85.5%,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良好。
二、全力以赴,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展顺利
全厅牢固树立“问题不是包袱,整改才是机遇”的思想,积极协调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扎实整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截至11月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七类37个问题,完成整改12个,完成率为32.4%,基本完成整改10个;37个问题涉及的510个整改关键步骤已完成318个,完成率超过62%。督察期间交办的2341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件已整改完成2195件,完成率93.8%。责令整改企业1418家,立案处罚企业381家,处罚金额1573.8万元。按照国家要求,我区已如期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三、主动作为,服务绿色广西发展提速增效
围绕稳增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上提速,截至11月,完成103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39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预备重大项目环评审批。1-11月,我厅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各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共759项,办结813项,办理提速率达85%,无超时办结件,群众现场评议满意率保持100%。印发《环评审批服务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工作试点方案》,开展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工作试点,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助推广西绿色发展,深入推进“来宾市工业领域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广西鸿生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PPP模式”2个国家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实施,坚持以重点环保工程建设为抓手,推进环境领域投资、建设、运营、监测、咨询等工作,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取得实效。
四、全面发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克难
分解落实“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深化火电、钢铁、水泥、冶炼等重点行业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烟气污染治理;鼓励、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进步实现更低污染排放,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糖厂蔗渣燃料锅炉清洁燃烧技术推广进行奖补;督促各市抓好城市空气颗粒物面源污染治理,严格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治理与管控,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1-11月,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87353辆,完成燃煤小锅炉整治163台。
五、狠抓关键,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紧紧扭住“水十条”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北部湾近岸海域和九洲江、西江、南流江、钦江、盘阳河“一海五江河”污染防治。九洲江水质明显改善,粤桂两省区跨界考核断面主要水质指标均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国家及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农村环境保护资金1.5888亿元,确定24个县(市、区)为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单位,安排建设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60多套。
六、精心组织,土壤污染防治初见成效
落实“土十条”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加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公布广西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编制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完成广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并率先通过国家审核;扎实推进河池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
七、突出重点,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
组织编制《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申报并列入国家试点项目,国家将分批奖补资金20亿元。印发实施《2017年全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监管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全区2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46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并作典型发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上林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南宁市那考河生态综合整治项目喜获“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奖,南宁市获评“2017美丽山水城市”。
八、统筹协调,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大力推进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编制《广西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上半年按时完成全区154家火电和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年底前完成水泥、制糖、有色金属、农药等12个行业317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九、常抓不懈,核与辐射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持续推进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梳理全区249家涉源单位1661枚放射源基本信息,排查和整治辐射安全隐患75项,全区放射源安全可控,辐射环境质量良好。在全国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评估中,广西被环境保护部评为优秀。编制《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广西实施方案》,部署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分步推进实施。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规范辐射监测市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从严监管,环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开展“清废打假促达标”“督政治污除隐患”“铲污除险卫家园”等5个专项行动,打出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的组合拳,以实际举措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每季度组织环保部门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上半年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7950人次,对2595家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634家。1-11月,全区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共1843件,行政处罚金额共计6905.18474万元。及时协调解决非法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案件,按时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通过一系列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学法守法畏法意识得到增强,2013年8月至今,全区未发生过一起较大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