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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2018-10-31 15:33     来源: 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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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0号)明确,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必须依法编制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的具体期限和改善空气质量的重点任务,主动向社会公开。

截至20181030日,梧州市、钦州市、贵港市、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工作尚未完成。

附件: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完成情况表

附件

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完成情况表

序号

城市

是否完成

1

南宁市

2

柳州市

3

桂林市

4

梧州市

5

钦州市

6

贵港市

7

玉林市

8

百色市

9

贺州市

10

河池市

11

来宾市

12

崇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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