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基层建设年”主题,以“抓基层,打基础,强能力,保安全”为主线,为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改革创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各级环保部门党组中心组要组织集中学习,通过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研究改革创新、改进作风、能力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在完成国家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基础上,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三是推动环境保护、生态效益指标纳入自治区、市、县三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推动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试行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二、全面推进污染防治,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
将污染防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二是狠抓重金属污染防治。做好2013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考核迎检工作,按要求完成自查。启动《广西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4年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落实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并下达。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四是开展机动车尾气防治工作,全面实施机动车新车、转入二手车环保分类标志发放,逐步开展在用车标志发放,实施机动车检测机构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六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推进固废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固废及可再生资源管理等。
三、扎实推进污染减排,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2014年是污染减排攻坚之年、还“欠账”之年,关乎能否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须下大力气推进。一是配合完成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根据国家核定的2013年度全区污染减排完成情况,核定各市2013年度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对未完成任务的市限批新项目。二是编制并上报《2014年度广西污染减排计划》,制定计划实施方案。三是坚持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严格总量指标审核。四是采取措施提高已有脱硝设施的运行效率。
四、采取综合措施,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把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与巩固扩大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作风。一是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制定2014年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方案。二是实施环评审批与管理改革,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环评信息公开指南及加强公众参与工作等规范性文件,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机制。三是强化环评审批技术支持,指导基层评估机构工作,启动设区市审批环评文件抽查,继续开展“环评数据库会商平台”试点。
五、继续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2014年是农村环境整治决胜之年,要保持势头,全力推进。一是继续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督查201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下达2014年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计划,召开生态乡镇、村创建现场会,修订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加快生态创建工作步伐,做好生态村、生态乡镇和旅游示范区审核及命名工作。三是完成《广西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广西环江县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广西阳朔县思的村农田受污染土壤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广西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报告》。四是成立第六届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制定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五是学习、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
六、严格环境监察执法,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认真总结“环境安全年”经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并不断创新,确保安全。一是继续加强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在环境保护部要求基础上,加大抽查力度,1季度抽查不少于70套,督促各市做好设施日常管理与数据传输。推进8家试点项目运行调试、验收。二是加强环境信访,抽查各地2013年环境信访案件的办结情况,并强化项目“三同时”日常管理。三是稽查2011年第四季度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工作以来部分地市补助资金的管理发放情况,修订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四是实施环境监察精细化管理,制定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现场监察、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勘察等文件,推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试点,加大环境监察机构、队伍考核与建设力度。五是开展大气污染源调查,启动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六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推行环境风险管理责任单位与环保风险监管专员联动工作制度,开展2014年环境安全保障专项行动,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的环境安全。
七、做好核与辐射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一是进一步完善核应急组织体系,调整自治区核应急委成员单位及成员,在组建成立各核应急专业组的基础上,落实专业队伍和有关设备。二是组织开展防城港核电厂核应急联合演习,编制演习有关材料。三是督促核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编制防城港核电厂场外应急预案执行程序。四是做好辐射类项目审批、验收及相关日常管理工作。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要树立大局观念,改进作风,积极协助自治区做好相关工作。
八、加强环境监测工作,提升应急监测水平
把监测工作作为“基层建设年”的重要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全力推进。一是下达年度全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监测实施方案,召开全区环境监测及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会议。二是组织完成第一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三是完成第一季度的环境空气、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规定公布结果。四是做好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尤其是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的环境应急准备工作。五是推进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监测人员培训,开展环境监测持证上岗考试,服务基层监测机构发展。
九、落实保障措施,扎实有效全面推进工作
一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和廉政建设。深入实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着力构建改进作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进从严治厅及作风建设。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制定实施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党支部领导,开展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工作调研等。三是围绕“基层建设年”主题,强化环境宣传教育,策划一期新闻发布会,开展首届“广西生态文明意识调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环境舆情监控及文化建设,开展宣教能力、环保知识培训、考核或评比等工作。四是继续实施环保政府信息报送与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五是召开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管理工作会议,提高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