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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4-02-19 14:1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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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区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服务我区两个建成目标,突出主题主线,落实“四个意见”,打赢五场战役,即以基层建设年为主题,以环境安全为主线,落实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环境安全的意见、加强机关建设的指导意见、巩固和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打赢环境安全持久战、污染减排攻坚战、两个十条防御战、农村环境整治决胜战和基层建设翻身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通过开办环保讲堂、研讨会等多种方,结合2014年全国和全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系统掀起学习高潮,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研究。二是成立环保改革领导小组,将学习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模式、路线图和时间表,对于方向明确又立即可行的,加快推进;对于认识还不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加强调查研究,大胆探索,有的要先行试点;对于需要国家层面决策支持的,加快研究提出改革思路。今年重点推进环境综合执法改革、环评机构改革、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改革。积极推动生态补偿试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试行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试点工作。三是开展基层调研,与百名环保局长、百名环境监测站长、百名环境监察支队(大队)长面对面交流,掌握基层能力现状,提出基层建设年工作措施。四是实行点对点帮扶,每位厅领导确定一个市、一个县,每个厅直属单位确定一个县开展对口帮扶帮助基层加强监测、监察应急能力建设,力求机构建设和人员编制有所突破,力争通过监测、监察标准化验收五是实施千人培训计划,区市联动,送培训下基层,重点培训市县500名监测技术骨干500名环境监察及应急人员业务骨干通过开展技术大比武优秀实验室评比业务大考核等方式,提升全区监测、监察、应急能力和水平。六是实施一线工作法各级环保部门领导要做到一线调研、一线决策、一线协调、一线帮扶、一线倾斜,主动研究,解决问题,有困难开现场办公会,有问题开专题研讨会,有好做法开经验交流会,创造性开展工作。七是市县兼顾,重点提升跨国、跨省、跨流域、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钦北防石化工业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测、监察能力,打造两小时应急监测圈。八是各市要按照自治区清查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固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ICPICP-MS等监测设备。

二、全力抓好污染减排,坚决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2014年是污染减排攻坚之年、还欠账之年,事关能否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今年减排任务是: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3年减少1.10%2.89%11.10%,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十二五减排目标(52.7万吨)范围内,任务非常艰巨,必须采取非常措施、非常力度加以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一是全面推进火电、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出台火电企业脱硝绩效管理办法,加强水泥企业脱硝监管。二是取消燃煤电厂机组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提高脱硫综合效率。三是重点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发挥减排效益。四是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五是坚持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严格审核总量指标。

三、全面推进污染防治,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

将污染防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一是细化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促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分解落实责任。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市、县饮用水源年度评估,组织实施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推进九州江等重点跨省(区)流域及南流江、钦江等主要入海河流流域水污染防治。三是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积极迎接国家2013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考核,及时印发2014年度实施方案,全面加快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培育1~2个技术示范工程,严控重点重金属新增排放量。四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推进固废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固废及可再生资源利用管理等。五是推进机动车排气防治,在全面实施新注册机动车的环保分类标志发放基础上,开展在用机动车的环保分类标志发放,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管理。六是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争取纳入国家试点项目,按国家要求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密调查。

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建设“美丽广西”

2014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重要一年,是我区农村环境整治示范工作决胜之年,要保持势头,全力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一是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积极推动、配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力求在政策、制度、机制上有突破。二是完成国家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推动环境保护、生态效益指标纳入自治区、市、县三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进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试行取消考核地区生产总值。三是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制定实施年度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方案,重点创建一批生态村、生态乡镇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四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完成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梳理编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成果,继续调查洞穴生物多样性本底,开展流域、水库生态健康评估试点。五是强化生态引导资金管理,重点支持清洁水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领域项目,完善准入、退出、引导等政策。六是推动“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深入开展,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与验收工作,建立项目成效评估机制,完善项目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五、提高环评审批效能,优化服务经济发展

继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增强优化和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一是转变作风,优质服务。坚持结合群众路线搞环评、当好参谋搞环评、改进作风搞环评、优化审批搞环评、廉洁自律搞环评二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持续与国家、自治区等部门联系,形成合力,重点推进重大项目审批。三是加快改革,理顺管放。合理下放审批权限,正确处理监管与放权关系,推进环评机构脱离行政事业单位与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社会化改革,加强环评机构与技术评估部门管理。四是规范监管,完善制度。修订、完善环评分级审批与竣工环保验收分类管理、环评机构日常监管等规章制度。五是加强考核。开展市县审批文件抽查,提升环评技术水平,严厉打击环评不法行为。六是严格落实超时预警制度,保持高效审批效能,确保审批事项零超时、否定报备事项零遗漏。

六、严格环境监察执法,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环境安全工作重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在2013环境安全年建设的基础上,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规范执法,强化手段,提高效能,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定期研判环境安全形势,开展环境安全保障专项系列行动和环境安全突击行动。重点检查涉重、化工石化、制浆造纸、酒精、淀粉、制糖等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易发环境事件行业企业。二是开展大清查大整治回头看,认真落实大清查大整治要求,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开展专项行动,着重针对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和对污染减排影响大的重点行业,联合供电、工商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和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确保环境行政决定落实到位。三是利用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和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实施环境监察精细化管理,做好环境信访调处,推广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加快实施网格化监管,逐步制定现场监察、勘察等文件,推进移动执法试点、环境污染责任险,做好排污权交易启动准备,推进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排污许可证管理和排污权交易等立法。五是开展大气污染源调查,编制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明确环保、气象、卫生等部门职责。六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推行环境风险管理责任单位与环保风险监管专员联动工作制度。

七、加强环境监测工作,提升应急监测水平

深化环境质量监测,规范污染源监测,加强监督性监测及应急和预警监测,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一是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全力实施环境监测工作。巩固已建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运行及数据发布,加快剩余18个站点建设,年底前全区设区城市所有监测点PM2.56项指标须按要求实时公布,并与国家总站联网。二是加快建立大气监测预警体系。联合气象等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趋势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准确度。鼓励和支持各市开展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三是加强污染源监测工作。督促企业履行自行监测职责,建立、落实自行监测制度,采取突击抽测等方式加强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年底前公布国控重点源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情况。四是做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规划考核断面的水质监测,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五是加强应急监测和跨界流域预警监测。组织1~2次应急监测联合演练,开展交叉检查,建设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库,努力打造2小时应急监测圈,确保全区环境监测能同时应对2场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各市要结合辖区污染特征,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与周边省相邻的市要与邻省相关市建立跨界应急监测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河池市广西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水环境预警监控示范系统,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风险评估和预警中的作用。

八、做好核与辐射应急和管理,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今年是我区防城港核电站建设运行的关键之年,必须为确保在2015年初装料运行做好服务保障。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要树立大局观念,改进作风,积极协助自治区做好相关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核设施安全监管、核事故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核安全核应急地方性法规,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核应急预案》和《广西防城港核电厂场外应急预案》。二是完善核应急组织体系,调整自治区核应急委成员单位及成员,组建完善各核应急专业组,落实专业队伍和有关设备。三是加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广西核应急指挥信息支撑平台于10月底前建成投运;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自治区放射性分析实验室、移动应急监测系统于10月底前建成。四是精心组织防城港核电厂核应急联合演习,核应急联合演习预演前在防城港核电公司组织召开自治区核应急委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核应急联合演习动员大会;11月中旬组织开展防城港核电厂核应急联合演习预演;11月底举行防城港核电厂首次装料前场内外核事故应急联合演习暨演习总结大会。此外,加强基层辐射监管能力建设,按《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完善各市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制定2014年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编制《广西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和《防城港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方案》报环境保护部批准后实施,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辐射源监督性监测;做好辐射类项目审批、验收及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九、落实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保障措施,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一是强化规划财务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十二五环保规划中期评估,着手组织研究十三五环保规划重点问题。严格各项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多方筹措经费支持环保基础能力建设,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二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围绕基层建设年主题,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环保知识,加强环境舆情监控及文化建设,开展宣教能力、环保知识培训、考核或评比等工作。三是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重点减排项目和减排工程建设进展等信息,主动向社会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强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督促与审查机制。四是坚持从严治厅,加强机关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财务、固定资产、日常行政、业务工作、领导决策、党的组织管理,提高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全区各级环保部门要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抓好年度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基层建设年取得实效,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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