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季度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第一季度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任务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基层建设
围绕“基层建设年”主题,继续扎实推进基层建设。一是加强机构编制建设。指导对口帮扶的市县能力建设,促进各市县加强与本级党委、政府沟通,争取在机构编制、硬件设施等方面有突破。主动向自治区编办汇报,争取成立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推进环评机构改革。二是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意见(代拟稿)》的起草、征求意见和报审工作,制定《挂职(学习)锻炼工作管理办法》、《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制度。三是积极筹措基层建设资金,争取下达一批重金属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专项、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计划。四是按政府采购规定做好监测、监察、应急仪器设备装备的统一招标采购工作,完成2013年国家环境空气网建设(二期)项目、2013年中央及自治区本级重金属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等招标采购工作。五是推进“千人培训计划”,举办环境监察、监测、应急、固体废物管理、核与辐射监管等业务培训。六是适时召开能力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市县好经验好做法,落实资金优先支持先进市县。
二、强力推进污染减排
当前污染减排形势异常严峻,必须采取非常措施、非常力度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一是代拟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后两年减排攻坚文件,提出方案和措施。二是筹备并召开全区减排工作会议,分解任务、签订目标责任状。三是通报2013年减排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市,联合统计部门现场核查并通报2013年造纸、水泥虚报产量产值严重企业,完成2013年度全区环境统计工作。四是修改和完善2014年度减排计划,按程序发布实施,并按季度通报各市减排进度及重点火电和水泥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情况。五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召开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场示范技术推介会,协同住建等部门制定《2014年-2015年我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行动方案》。六是做好2014年上半年国家减排核查迎检准备工作。
三、全面开展污染防治
污染防治点多面广,必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是促成自治区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二是部署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广西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代拟稿)》及《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代拟稿)》。三是抓好跨省界流域治理与环境保护。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定《粤桂九洲江—鹤地水库流域水环境治理合作协议》,力争5月完成《九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审查筹备工作,建立九洲江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协调管理制度。向环境保护部报告跨黔桂界都柳江锑污染问题,与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沟通协调,落实都柳江跨界锑污染治理。四是抓好机动车尾气防治。督促有关市加快建设机动车环检站。按照“超额完成淘汰1.7万辆”目标,商公安部门共同加大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对策。五是完成2013年度全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开展全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划定审批。六是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配合环境保护部完成2013年度规划实施情况核查,限期整改存在问题。推动各市印发2014年度规划实施方案。七是加强化学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化学品环境信息系统,编制《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启动化工园区环境调查。八是强化固废管理。按环境保护部要求,督促各市6月底前完成固废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等执行情况自查。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广西落实“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推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后督查。
四、推进生态文明创建
一是深入开展“清洁水源”活动。总结先进典型,以现场会等形式再掀活动高潮,深入各地指导,推广适合的村庄环境治理技术,启动池塘污染水体生态修复技术,开展垃圾焚烧炉、热解炉等设施环境影响评估控制研究,强化项目监督考核。二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养殖污染治理。督促2013年22个示范县6月底前完成564个农村污水项目建设。联合水产畜牧兽医局印发我区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意见,督促各地划定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三是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加强向环保部汇报,争取国家大力支持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助推“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四是开展生态功能红线划定。积极申请追加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经费,以河池市为试点,向自治区政府报送我区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方案(建议稿)。五是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力度。配合财政厅及时下达2014年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计划,完善生态广西建设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举办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现场会,为2013年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授匾。六是继续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完成典型自然保护区、典型矿产资源开发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等三个子项目,向自治区政府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报告》。七是启动红水河流域生态健康评估试点,完成工作方案,开展野外监测与实地调研。
五、切实抓好环评工作
继续加大服务项目工作力度,规范高效开展环评工作。一是召开全区会议,传达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精神,推行新分级审批管理办法,布置2014年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二是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与发改、工信、国土、水利等部门及各市人民政府沟通,做好2014年度自治区领导联系推进的重大项目和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三是开展整顿环评市场。完成设区市环保局审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抽查工作并通报抽查结果,制订县(区)级环保局审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研究制订贯彻环保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推进全区事业单位环评体制改革。四是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开展验收专项清理,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引导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试点工作。五是提升环保政务窗口形象。做好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等事项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准备工作,严格落实追踪表、超时预警提醒督办、否定报备提醒、审批效能动态分析管理、文件交接签收等各项工作制度,努力争取我厅审批效能保持高效稳定,确保审批事项零超时,否定报备事项零遗漏,窗口直接负责审批办理的事项审批提速率100%。
六、严格核与辐射管理
一是开展全区辐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5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辐射安全许可制度、相关备案规定、安全防护措施及台账管理等。二是组织全区做好7月份环境保护部、部分省区环境保护厅观摩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准备工作。三是按照国家核应急办要求,在北京组织专家评审《广西壮族自治区核应急预案》、《防城港核电厂场外应急预案》。编制完成防城港核电厂核应急联合演习方案、脚本等材料,制作核应急联合演习宣传片、专题片。四是组织自治区核应急委成员单位开展各核应急专业组单项演练,完成防城港核电厂场外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编制,并报自治区核应急委审定印发。五是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前期工作调研,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规定》、制定《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七、强化环境执法与风险防范
围绕“环境安全”主线,继续做好环境执法和风险防范各项工作。一是严格环境监察执法。实施环境监察精细化管理,印发淀粉、燃煤电厂、有色金属矿采选冶、制浆造纸等4个重点行业企业现场监察、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勘察等工作指南。以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试点,开展“美丽广西·清洁水源”农村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以玉林市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及监管为重点,完成全区10%国控污染源现场端抽查任务,并通报结果。二是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联合公安、工商、供电等部门,以2013年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行动中存在问题企业为重点,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与公安、法院、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环境案件立案、调查、移送、审定、判决等工作。三是开展环境监察稽查。督促2012、2013年未开展稽查的县(市、区)开展稽查,完成所有县(市、区)环保部门稽查及档案备查,建立健全环境监察稽查机制。四是化解环境矛盾纠纷,6月底前完成厅领导带案下访,并将工作情况报告党委政法委、环境保护部。五是完善监察管理制度,修订《广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桂财建〔2011〕190号),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工作的通知》。六是与云南省、贵州省环保厅协商并签署跨省区流域联防合作协议。七是加强应急值守及事件报告。重点做好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按《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求,完善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启动制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办法。八是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编制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推进九洲江流域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研究制定部分重点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完成我区41家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基础调查工作,加强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从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报备系统、环境风险源数据库、环境敏感点保护等方面,推进环境应急处置支撑和风险防范平台建设。九是强化应急演练。协调自治区卫生、安监、公安等部门,建立化学性事件数据共享和信息通报机制。会同桂林市人民政府做好与湖南省联合开展一次跨省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桌面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协调推进其他工作
一是抓好规划实施评估。开展广西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实施监测评估,继续推进广西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二是做好宣传报道。着重宣传北部湾、九洲江、污染减排、环境安全、基层建设等“五大专题”,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曝光一批环境污染行为,公布一批环境污染数据。加强环境文化研究与舆情监控工作,创新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三是抓好行风政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从严治厅及机关建设,做好环保政府信息报送与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