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环办函〔2021〕147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
厅机关各处室、专员办、各直属单位:
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对照实施方案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政府决策、管理、服务公开透明为重点,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为“十四五”政务公开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一、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2021年9月底前,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督促指导生态环境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履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管责任,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2021年9月底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制定我厅具体收缴规定。(科财处)
二、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一)2021年9月底前,做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和自治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广西法规专栏发布的地方性法规版本,更新本厅的行政法规文本。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法规处)
(二)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要列明文件名称、发文字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发文机关、有效性等要素,对已失效的文件及时标注或清理。(相关处室)
(三)2021年7月底前,对2014-2016年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以及认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梳理出依《条例》应主动公开的公文,将公开属性调整为主动公开,并在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相关处室)
(四)重视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结果反馈,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不少于30日,并在结束意见征集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相关处室)
三、深入实施《条例》规定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内部工作流程及答复内容要素,在函复内容中说明相关的法律依据及救济渠道,公布具体的法院名称,实现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相关处室单位)
(二)加强法定内容信息公开
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科财处)主动公开“十四五”水、气、土、海洋等方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相关处室单位)做好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局)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县、不设区的市及市辖区生态环境局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优化工作流程和各环节管理,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办公室)
五、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改革,实现政府网站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政府网站提供文本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功能。(信息中心)设立“回应关切”栏目和“在线咨询”两个栏目。通过“回应关切”,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最新举措、工作进度情况向公众公开。通过“在线咨询”,做好网民在线提问的承办、核查及回复工作。(信息中心、宣教中心、执法局)2021年7月底前,依托政务服务12345热线、实体服务窗口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政策咨询服务知识库,提高解答人民群众政策咨询水平。(政务窗口)
六、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建立舆情回应台账管理机制、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出承诺的落实情况。密切关注涉及生态环境污染的舆情,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及时主动回应;实时关注领导信箱、政务服务12345热线等服务平台、及时答复群众诉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宣教中心、信息中心、执法局)
七、强化落实指导监督
(一)加强工作指导
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职责,理顺机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2021年召开1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业务知识培训和工作技能研讨交流,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二)狠抓任务落实
围绕国务院和自治区工作要点,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2020年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三)强化监督考核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制度,对违反《条例》规定、工作推进滞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给予问责。围绕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管理、平台载体建设等工作科学设置指标体系,把政务公开纳入厅内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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