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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8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环发〔2023〕2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06-28 17: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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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生态环境局、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局,各机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各站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监测〔2023〕2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文明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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