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规划背景
二、指导思想
三、规划编制原则
四、规划体系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二)规划编制办公室
(三)专家组
(四)总体规划编写组
七、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0年5月)
(二)调研与资料阶段(2010后6月至2010年8月)
(三)编制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0月)
(四)修改完善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
(五)送审、报批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2月)
八、总体规划报告框架
附件: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体系及编制任务分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 [2010] 46号)的部署要求,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林业厅牵头并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编制《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扎实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区将步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城市化加速阶段,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环境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同时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十二五”我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确保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立了“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思路,作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明确了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并要求编制《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科学谋划和编制《规划》,对于服务经济建设和保障民生,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屏障、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民生、促发展为出发点,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以重要的生态系统休养生息、恢复重建为理念,以构建完善的生态体系为主线,以削减污染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风险、保障生态安全为着力点,以污染全防全控体系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以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着力形成机制体制,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努力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历史性转变,奠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基础,为促进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规划编制原则
生态优先,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从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需求出发,在指标选择、技术路线、控制模式、规划主线等方面体现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着力改善民生,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集成创新。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统筹区域、流域、陆海、城乡,统筹各环境要素、各领域,源头预防和治理修复相结合,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并重,兼顾需求与可能,强化可达可控性分析,以全局视野进行谋划和总体设计,突出重点,创新规划思路,实现系统集成。
整体部署,重点突破。在对“十一五”规划实施成效评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完善措施,按“四大着力点”整体布局,分阶段分步骤,持续推进。处理好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的关系、连续性与阶段性的关系,明确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结合“十二五”阶段特征,选准抓手,务求实效。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严格遵循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落实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实行分区管理和控制,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实施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进一步突出目标指标的地区差异性,强化指导性。根据经济发展阶段特征,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落实环境保护的任务措施,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主导,综合推进。强化环境保护的政府意志,努力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相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构建政府、企业、公民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环境保护的新格局。以规划任务落地为基础,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规划编制、过程评估和实施考核的系统管理。
四、规划体系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和要求,结合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实际,确定“十二五”期间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体系由1个总体规划和19个相关专项规划构成(见附件)。规划编制以2010年为基准年,以2011—2015年为规划期,以2020年为展望年。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开展规划前期研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现状、未来发展形势和任务,针对包括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重点问题开展规划前期研究,提出规划基本思路草案,为编制规划奠定基础、提供科学依据。
开展“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及时开展“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的终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总结经验和教训,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借鉴。
研究提出规划基本思路。通过“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综合分析经济和环境形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政策措施、重点项目和实施步骤,进一步修改形成规划基本思路。
科学建立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目标要求,通过研究、论证和测算,按照可监测、可核定、可统计、可检查、可评估的原则,科学论证、合理选择确定环境保护指标、生态环境建设指标。
形成规划成果。按照任务分工完成相关专项规划研究,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编制并形成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报告成果。
(二)工作要求
注重集思广益。拟开展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突出规划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先导作用。
注重横向沟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加强发改、环保、林业、国土、水利、农业、建设等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衔接、配合,将不同部门的规划理念融入规划中,同时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它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注重纵向对接。既要“对上”及时了解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指标体系,用以指导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做到与国家规划衔接、统一;又要紧密结合广西实际,“对下”了解各地需求,体现区域性特征,编制针对性强、富有地方特色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机构。机构框架包括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专家组、编写组。
(一)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 长:梁 斌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
副组长:钟 兵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廖培来 自治区林业厅巡视员
成 员:李万富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李杰云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唐标文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郑杰忠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蔡德所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白先进 自治区农业厅总农艺师
王 强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审定规划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各阶段任务;协调解决规划编制涉及的重大问题;审定规划成果。
(二)规划编制办公室
主 任:钟 兵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廖培来 自治区林业厅巡视员
副主任:谭 良 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李可夫 自治区林业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成 员:张克如 自治区林业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黄素英 自治区环保厅规划财务处副调研员
谭秀群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资源处副处长(正处级)
汤长发 自治区财政厅调研员
李晋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调研员
钟德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处长
俞 孜 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副处长
林学军 自治区农业厅环保站 科长
伍美炎 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畜牧与饲料处副处长
规划编制办公室主要负责课题研究的组织协调、技术协调、经费管理和安排及信息通报、联络、协调进度等日常工作。
(三)专家组
为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专业性,聘请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和学者组成专家组(15-20名),专家组职责是参与规划编制技术咨询和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对规划研究成果进行审核。
(四)总体规划编写组
总体规划编写组由自治区环保厅、林业厅直属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技术骨干组成。编写组主要职责是编制规划工作计划及技术方案;承担规划研究及报告工作;配合召开规划研究学术交流和工作协调会议;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提交的规划研究成果应达到评审要求。
1.环境保护规划
组 长: 谭 良
副组长:余婉丽 曾广庆
成 员:陈 婷 张立宏 叶 凡 林 景 何超超
2.生态建设规划
组 长:李可夫
副组长:张克如 李茂华
成 员:陆俊玲 李 震 莫祝平 黎德丘
七、进度安排
为保证规划的统一性,同步推进规划工作,工作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0年5月)
编制规划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规划编制办公室,确定专家组及规划编写组人员。
(二)调研与资料收集阶段(2010年6月至8月)
开展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组织召开各相关部门及各市、县(区)环保局、林业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及企业座谈会,征求对规划编制的建议。
(三)编制阶段(2010年9月至10月)
2010年9-10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编制完成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报告(初稿)。
(四)修改完善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
2010年11-12月,广泛征求各界对规划文本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完成规划修改、完善和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
(五)送审、报批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2月)
2011年1月,规划文本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审核、衔接;2011年2月底前,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完成所有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总体规划报告框架
《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包括八大内容,具体框架如下:
(一)前言
(二)环境形势
1.“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主要成绩
2.“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3.“十二五”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
(三)规划总则
1.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
(四)规划目标
1.规划目标
2.规划指标
(1)总量控制指标
(2)污染控制指标
(3)环境质量指标
(4)森林覆盖率指标
(5)生态建设指标
(五)重点任务
1.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2)水环境保护;
(3)大气环境保护;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6)土壤环境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7)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8)核与辐射污染防治;
(9)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10)环境监管及应急能力建设。
2.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任务
(1)造林与绿化建设;
(2)生物多样性保护;
(3)沿海防护林建设;
(4)重点流域防护林建设;
(5)自然保护区与湿地公园建设;
(6)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7)石漠化综合治理;
(8)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
(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
(10)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六)重点工程项目与投资估算
1.环境保护工程项目
2.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工程项目
(七)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2.法规制度保障
3.政策机制保障
4.科技支撑保障
5.资金投入保障
6.宣传教育
7.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估
(八)附表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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