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厅“十二五”期间依法行政工作,根据自治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制定部门“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厅制定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2年8月2日
附件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十二五”依法行政工作规划
一、坚持以依法行政统领环保工作。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组织环保工作、优化环境审批服务、强化环境监察、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关系,注意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依法行政基本准则贯穿于环保工作始终,确保环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坚持用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衡量环保工作。在开展环保工作中,要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确保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得到全面、正确、有效落实。
三、坚持将依法行政与工作创新紧密结合。运用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在积极稳妥地实行有效的制度规定同时,切实加强体制创新,探索推进依法行政的新思路、新举措,确保依法行政持续协调向前发展,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四、坚持明确务实的工作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生态环境的工作主题,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完善环保政策、组织环境保护、强化环保行为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项工作的关系,注意统筹协调,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坚持将依法行政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环保工作的始终。依法行政是环保工作的生命线,要用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指导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综合衡量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确保国家环境保护法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六、坚持“五个结合”的工作思路,正确把握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和发展方向。坚持权力制约与权益保护相结合,既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程制约,确保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要通过行政复议等措施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坚持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相结合,既要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规范,又要确保行政管理行为的合规高效;坚持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既要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又要保证行政决策得到有效执行,并将决策和执行置于监督之下;坚持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既要确保职权法定且权力的行使符合法治要求,又要做到行政裁量权行使公平、公正;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既要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又要有利于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七、坚持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循序渐进与改革创新相统一,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既要积极稳妥地落实现行有效的制度规定,又要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研究提出环保系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新思路、新举措,确保依法行政持续协调向前发展。既要抓住现有工作重点,又要努力拓展工作领域,将环保机关所有行政行为都纳入法治的轨道,确保提升环保系统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八、依法行政观念显著增强。环保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能全面和正确地理解、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能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生态文明、调节创新、优化服务的关系,能依法处理环境保护中的各种矛盾,将依法行政指标体系考核列入环保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分值中,使之成为评价环保机关工作成效、考核环保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
九、依法行政机制日益健全。建立健全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环保行政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规范的环保工作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严密高效的环保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格局。
十、依法行政行为更加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排污费稽查、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行政执法投诉逐年减少,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发生率逐年降低。
十一、依法行政监督切实有效。环保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健全,环保机关内部监督明显增强,公众监督保障有力,其他外部监督得到充分尊重,环保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各单位每年要开展一次以上接受外部监督活动,并确保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十二、依法行政环境明显优化。建立公众维权机制,公众的环境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生态环境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环保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协作机制运行良好,与地方党政机关之间配合到位,社会环境保护体系不断健全。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升,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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