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我厅组织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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