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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集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5-29 09:21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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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广西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2023年以来,全区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违规设立项目收费、不按规定标准收费、收取已取消费用项目、变相重复收费等;罚款收入异常增长,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过罚不当、小过重罚等;逐利检查、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变相检查等;违反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问题。

(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超越法定职权违规异地执法;将罚没收入与办案经费、个人考核等利益、绩效挂钩;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考核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等问题。

(三)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类案不同罚、小过重罚,包容审慎原则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滥用职权、“法外开恩”、吃拿卡要,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问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与相关机构勾连牟利,未依法进行处罚;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等行为。

二、线索反映渠道

请将问题线索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gxzdjc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三、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按照附件表格格式反映问题线索,应包含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信息,便于核实处理。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我厅将根据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附表: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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