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我厅2025年11月24-27日组织专家对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申请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过专家组对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等方面的现场核查,认定企业符合《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长流程钢铁A级企业指标要求。
为确保绩效分级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与公开性,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的通知》(桂环办函〔2024〕105号)文件要求,现对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进行绩效A级评级认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日—12月6日。
电话:0771-5561758
邮箱:dqc@sthjt.gxzf.gov.cn
附件:长流程钢铁企业绩效分级审核表(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