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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切实提升我区重点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依法从业水平和专业能力,经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定于2026年4月22日—24日举办2026年广西企业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实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22日(星期三)—24日(星期五),22日(星期三)15:00—19:00报到,23日(星期四)全天及24日上午培训,24日(星期五)午餐后返程。
地点:金庆盛金钻酒店(万象城南宁火车东站店),南宁市民族大道166号上东国际T1栋。
到达参考路线:南宁东站乘坐地铁1号线至凤岭站B1出口,前台联系电话:0771-2237888。
(一)全区重点排污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需缴纳培训费用);
(二)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含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监测机构、辐射监测领域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需缴纳培训费用);
(三)各市生态环境局监测部门代表,每市限1人(免收培训费)。
(一)立足我区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发展现状,分析探讨新形势下企业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路径;
(二)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新规体系下的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与应对策略;
(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自查实操要点;
(四)针对我区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等,深入解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要点,详细分析相关机构存在问题、行政监管要求、资质认证等内容,以案为例讲解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认定和处罚等条款;
(五)互动答疑。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履历覆盖国家、自治区、市级三级生态环境管理与监测机构,专研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多年,熟悉全流程技术要点与行业前沿,多次组织或参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有关领导、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授课。
(一)培训自愿报名参加。参训人员培训费900元/人;参训人员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各市生态环境局免收1人培训费,其他人员按900元/人收取培训费。培训酒店为本次培训住房提供协议优惠价,报名时需确定是否入住,以便统一预订,其中单住为大床房、合住为标间,也可自行安排住宿。
(二)本次培训可转账缴费或现场报名缴费(现场仅支持现金缴费)。已汇款缴费的单位或个人须在报到当天凭汇款底单(复印件亦可)进行报名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无特殊情况,发票信息一般显示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如需要显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请报到时与工作人员说明并提供完整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宁市凤翔北支行
账 号:2102109609300021950
(三)本培训班要求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流程:关注微信公众号“广西生态环境”→点击右下角“在线互动”→点击“培训报名”→选择相应的培训班点击“马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即报名成功→长按识别弹出的二维码加入培训班微信群,返回培训报名菜单列表点击“报名查询”填写手机号即可查询报名信息。请各市认真研究培训报名流程,督促各参训人员于4月17日前完成报名,以便准备培训资料。
(四)本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各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酒店报到。
昌苗苗 0771-5850413、17377112692
林川媺 18070928216
谢玉婷 18275744126(开票及缴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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