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钦州市浦北县寨圩镇朋山村委响水村西向山脉矿产资源盗采点违法案件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桂环办函〔2025〕127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8日,日常检查发现钦州市浦北县寨圩镇朋山村委响水村西向山脉存在一处矿产资源盗采点。参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环办执法〔2025〕16号)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责任人员,依法履职,强化执法手段,严查快办,依法严厉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责令相关涉事主体改正或限期改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案件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对于该矿产资源盗采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请你局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务必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督办事项并以书面和电子形式向我厅报送挂牌督办案件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我厅将适时组织现场督查。
四、涉事主体完成整改并经你局组织核查属实的,由你局向我厅提出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资料(包括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监测报告、案件查处资料、整改图片等)。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执法局 阮仁节;
联系电话:0771-5773945;
电子邮箱:gx20220001@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抄送: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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