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组织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历史最好水平,重污染天数比率0.0%,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保持全国前列。
一、2022年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预报预警、精准指导,污染天气科学应对取得新成效。强化污染过程应对统筹调度和帮扶指导,全年预报可能发生污染418城次,累计启动687城次应急响应,成功抢回166城次优良天。
(二)协同治理、抓实减排,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进展。排查发现涉VOCs问题2596个,整改完成率95.9%。推进实施4个钢铁企业、8个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VOCs和NOx预计分别减排约3066吨和6954吨,超额完成下达目标任务。
(三)强化监管、有序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取得新突破。注销淘汰老旧车503万辆,更新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34万台,现场抽查2113台,开展排放抽测539台。完成西江流域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试点。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摸底调查,开展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抽查,发现问题405个,完成整改392个。
(四)从严管控、创新试点,秸秆焚烧顽疾破解有了新举措。定期通报视频及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监控火点情况。推进4市开展糖企包干处理禁烧重点区域蔗叶试点并取得阶段成效。责令改正露天焚烧秸秆行为4702件次,立案处罚1673件,秸秆焚烧突出的一季度卫星遥感监测火点同比减少31.6%。
(五)稳步推进、久久为功,专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创新开展分片包干下沉督导,攻坚翻身仗取得明显成效。厅级领导带队14个组分片包干下沉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导,基本完成国控站点周边主要污染源排查,帮扶发现大气环境问题4122个,下沉督导以来污染天同比减少43.5%。二是重点工作紧盯不放,通报约谈追责力度进一步加大。编印《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简报》12期,每月通报空气质量、秸秆焚烧火点、大气专项资金等情况。对各市政府发出相关工作通报11份,向3市政府发出预警提醒函,提请对4市政府分管领导实施约谈,组织对3城区政府主要领导实施约谈。三是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指导,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组织开展《噪声法》宣讲解读培训,配合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总体质量较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6.5%和89.6%。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制定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组织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二是持续推进大气面源治理。强化秸秆禁烧管控,配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督促指导开展扬尘、油烟精细化治理。三是深入推进噪声污染治理,制定印发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指导各市精细化建立完善污染源清单及应急减排清单,加快补齐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短板。五是加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组织指导申报资金项目,加强进展调度及抽查督办。推动落实监督帮扶及审计指出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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