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组织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保持全国前列,群众蓝天幸福感持续提升。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6.8%,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7%。
一、提前行动、强化部署,攻坚责任压紧压实
提前制定方案,出台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提前部署工作,组织召开第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会议、臭氧污染防治专题培训班暨第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形势分析会等,及时总结分析污染天气应对情况,细化布置重点工作。提前下达指标,在国家正式下达前分解预下达约束性指标。提前明确责任,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指标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二、联防联控、保良争优,污染天气应对科学精准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每天开展预报会商,每日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强化污染过程应对统筹调度和帮扶指导,精准指导各市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应急管控,提请自治区政府对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防城港市实施约谈,并将相关线索移送纪检部门。推进建立湘桂走廊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
三、早抓快干、协同治理,臭氧污染防治有序推进
加快推进涉VOCs问题排查整治,完成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组织制定整改计划加快推进。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4家长流程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工业锅炉和炉窑提标改造,完成全区锅炉和炉窑排查。有序推进VOCs和NOx减排,在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基础上,持续推进VOCs和NOx减排项目。
四、明确重点、强化监管,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扎实推进
持续推进柴油货车清洁化,组织对全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推进油品储运销VOCs深度治理,完成原油成品油码头和油船数据信息收集;推进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检测。积极推进北海市、贵港市船舶尾气遥感排放监测系统建设。
五、从严管控、探索创新,秸秆禁烧取得积极进展
定期通报卫星遥感及视频监控秸秆焚烧火点情况。推进柳州、北海、来宾、崇左4市开展糖企包干处理重点区域蔗叶试点取得明显成效,蔗叶离田率大幅提升、蔗叶焚烧火点数大幅下降、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指导南宁、河池、百色3市新增启动试点工作。
六、统筹谋划、夯实基础,噪声污染防治稳扎稳打
组织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并联合15部门印发实施,部署“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南宁市率先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评估及调整,指导其他设区市启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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