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监测中心 | 成文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
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21年元旦期间广西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的函 | |
发文字号:便函〔2020〕2395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我厅组织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自治区气象台对2021年元旦期间(1月1—3日)广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预测。现将预测结果函告如下:
1月1日,广西受偏北气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整体有利。1月2—3日,转受偏南气流影响,气温回升,大气扩散条件一般。
1月1日,广西环境空气质量优到良,首要污染物为PM2.5或PM10。
1月2日,广西环境空气质量以良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或PM10。
1月3日,广西中部和北部环境空气质量良到轻度污染,其他地区以良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或PM10。
考虑到气象预报不确定性影响,具体形势有待临近判断。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