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全区上下坚持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聚焦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扎实推进了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和秸秆禁烧防控为重点的春季攻坚行动、以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夏季专项行动。1—6月,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2.9%,同比下降5.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5%。
一、积极推进工业深度治理
启动自备电厂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广西北部湾新材料有限公司5月份完成180立方烧结机烟气脱硝主体工程。试点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华润陆川水泥1条日产4500吨熟料生产线已基本完成改造。
二、大力推进生活面源污染整治
秸秆禁烧方面,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同志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指示批示精神,将秸秆禁烧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柳城县举办了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现场培训会。一是持续加强监控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天空卫星遥感监测、地面铁塔实时视频监控、无人机自动巡查、网格员分片包干的“天地人”综合立体监控网。南宁等9市完成了禁烧区矢量图绘制工作,矢量图划定禁烧区面积达36338平方公里,提高了火点定位的精准度。二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中央、自治区两级财政专项资金共计3920万元,重点支持甘蔗种植区域和奖补禁烧管控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三是严肃问责。对因秸秆焚烧造成污染天气较多的来宾、北海、崇左等3市发出问责预警函,并对问题特别突出的市进行了实地督办。南宁、钦州、来宾、崇左等4市对秸秆禁烧不力的县(区)、乡镇进行了约谈。四是科学禁烧,统筹指导各市抓住气象条件转好的短暂窗口期,开展有组织焚烧17轮次,烧除秸秆面积约186万亩,其中蔗叶秸秆约50万吨;2月份,全区仅发生19城次污染天气,环比减少82.4%。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春节期间,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等多部门联防联控,加强执法管控;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大幅优于2019年,仅南宁、钦州2市发生轻度污染,环境空气质量是除2020年外最好的一年。
三、移动源污染治理上台阶
建立实施了“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监管模式。打通了环保与公安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全区各地严查机动车污染超标、排放检验不合格等交通违法行为,累计查处违法案件400多起。
建立了机动车“天”检系统。累计建成机动车遥感检测点58个,其中遥感监测9个,黑烟车抓拍35个,混合监测14个。2021年以来有效检测机动车507.61万辆次,超标车辆6.98万辆次,其中抓拍到黑烟车1416辆次。
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工作有序推进。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2.8万辆,发放环保号牌2.2万张。选取80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远程在线监控试点。
四、应对污染过程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预警预报提升了应对精度。上半年广西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持续保持较高准确率,其中,区域预报准确率94.4%,城市预报准确率88.6%。每天中午12点前发布未来7天大气污染过程,为各市提前采取措施应对大气污染过程赢得了主动权。
二是科技助力提升了应对准度。完成了广西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网络项目建设,监测到部分城市夜间臭氧超标,臭氧污染出现由南向北转移的趋势,高空及水平输送特征明显。臭氧污染天气过程期间,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及时发现臭氧前体物高值区域,指导各市精准快速清除污染源点。污染天气过程期间,累计派出8批21人次对柳州、桂林、北海、来宾和贵港等5市开展走航监测,发现VOCs高值区域87处,及时消除高值污染源影响。每月召开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分析会,研判预测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
三是扁平化管理提升了应对活度。通过微信群发布调度指令,各级人员限时直接反馈处理结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及时通报、随时点评、即时分析、统筹指导、联防联控的作战格局。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每天12时、16时、18时等3个时段发布全区各市污染首要污染物浓度超标预警分析,及时指导各市灵活调整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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