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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桂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4〕37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桂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4-07-03 17:4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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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西桂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固废处理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南荣村团福坡,项目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间丙类危险废物暂存库、稳定化/固化车间、1座安全填埋场、污水处理站、化验室及配套相关废气处理设施,其中稳定化/固化处理规模4万吨/年,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25立方米/日,安全填埋场设计总库容73.18万立方米,有效库容65.89万立方米,填埋场服务年限约17.9年。安全填埋场分期建设,一期总库容约27.73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3.32万立方米,设计年处置工业危险废物4万吨。二期工程未建设。

我厅于2020年3月对南宁市良庆区固废处理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桂环审〔2020〕53号),于2021年1月对南宁市良庆区固废处理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桂环审〔2021〕2号)。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为收集、贮存、处置HW17、HW18、HW20、HW21、HW22、HW23、HW24、HW25、HW26、HW27、HW28、HW29、HW31、HW36、HW46、HW47、HW48、HW49、HW50共19个大类112个小类危险废物(具体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4万吨/年(含自产危险废物),证书编号:GXNN2024002,有效期1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加强安全填埋管理,完善并落实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方案、固化填埋体及渗滤液跟踪监测管理制度、填埋作业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完善次级导排渗漏检测监控系统,完善渗滤液、场区防渗膜日常巡查维护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确保规范安全填埋。加强危险废物接收入场管理,严禁接收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进行填埋处置。

(二)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优化提升污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确保渗滤液达标处置;定期开展环境监测,持续跟踪地下水、渗滤液监测结果,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加强企业内部视频监控、电子地磅、电子台账、电子标签等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落实危险废物电子经营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做好贮存、稳定化/固化、填埋各环节操作运行记录。

(四)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广西桂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附件:广西桂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代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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