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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桂林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文字号:桂环审〔2024〕38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桂林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的批复

2024-07-05 17:4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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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等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桂林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乡虎尾工业园桂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主要利用桂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1条4000吨/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属于集中经营模式,设计年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规模为10万吨,其中危险废物6万吨/年。项目分阶段实施,目前,已建成的主要协同处置设施为2个危险废物暂存库(共2275平方米),固态与半固态危险废物预处理系统(4个危险废物配料储坑、1台回转式剪切破碎机、1台浆状污泥混合器、1台柱塞泵及相应的投加设施),2个液态废物储罐(每个20立方米)及投加设施等,配套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非挥发性固态危险废物投加系统和飞灰投加系统未建。

桂林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的环评审批与“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齐全。2018年11月,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对你公司(原桂林南方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市环审〔2018〕18号),2022年5月,你公司自行组织完成了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3年6月28日,我厅颁发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GXGL2023001),核准经营方式、类别为收集、贮存、处置HW02、HW04、HW06、HW08、HW11~13、HW17、HW18、HW21~23、HW49共13大类115小类危险废物,经营规模为5万吨/年,有效期1年。

二、经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你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要求,我厅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类别为收集、贮存、处置HW02、HW04、HW06、HW08、HW11~13、HW17、HW18、HW21~23、HW49共13个大类115个小类危险废物(具体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详见附件);经营规模为5万吨/年,证书编号:GXGL2024001,有效期5年。

三、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公司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完善并落实危险废物入场、预处理物料、生料、水泥熟料等分析制度,根据分析结果制定配料方案,强化危险废物入窑准入评估,协同处置的危险废物最大容量、重金属最大允许投加量、低位热值等须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等相关要求。

(二)加强协同处置经营管理,严格控制入料坑物料,避免料坑长时间贮存危险废物;严格厂区内物料转运管理,防止物料散落通过雨水冲刷进入地下水;进一步完善地下水防控设施及措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保证区域地下水安全,确保下游村屯饮用水不受影响。

(三)落实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如实记载预处理及投加处置操作运行记录。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信息化环境管理规定和要求。

(四)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四、请桂林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桂林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我厅不定期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我厅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附件:桂林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代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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