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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06-02-14 09:03     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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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关于颁发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年 第6号
      

  根据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了现场核查,核定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符合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现决定向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大地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六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 环保 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 杭州大地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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