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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南丹县欣昱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的公示

2019-03-04 17:04     作者: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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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南丹县欣昱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南丹县欣昱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回收处置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长坡路口

  三、设施地址: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长坡路口

  四、经营类别、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处置氰化钾、氰化钠空桶(HW49:900-041-4990/年(10000桶)。

  六、有效期:5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355010 

  传    真:0771-5355010 

  邮    箱:gxgtc2019@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3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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