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南丹县欣昱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单位名称:南丹县欣昱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回收处置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长坡路口
三、设施地址: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长坡路口
四、经营类别、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处置氰化钾、氰化钠空桶(HW49:900-041-49)90吨/年(10000桶)。
六、有效期:5年
为公开环境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355010
传 真:0771-5355010
邮 箱:gxgtc2019@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