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业务专题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关于拟同意南宁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收危险废物跨省移入情况的公示

2019-08-15 08:24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广西企业进行处置利用的危险废物公示如下: 

序号 

产废单位 

接收单位 

废物类别 

废物数量(吨) 

转移有效截止日期 

1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限公司 

南宁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蒸馏残渣 263-008-04 

650 

2019.12.31 

  

废弃包装物 900-041-49 

600 

2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危废263-011-04 

600 

农药废物263-008-04 

1500 

3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黑色水解物900-041-49 

3000 

4 

上海星济工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炉渣772-003-18 

1000 

炉灰772-003-18 

100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涉及直接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771-5355010,电子信箱:gxgtc2019@163.com,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邮政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815 

按回车键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Shift + 1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