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凯圣锌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组织现场检查和申请材料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危险废物运输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相关要求。
广西固废监管信息系统查询的电子联单显示,2019年你公司共接收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转入危险废物98批次,使用运输车辆37辆,其中运输车辆桂BV8003、桂B25921、桂BA1263、桂BA9758、桂BE5159、桂BB6200、桂BF0678等在广西运政基础数据查询系统上显示均为普通货运车辆,以上车辆挂靠河池市运兴运输有限公司,该运输公司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接收广西斯柳冶化有限责任公司转入危险废物210批次和融安金海矿冶有限责任公司转入危险废物114批次,均使用运输车辆桂B33673,该车辆在运政基础数据查询系统查询不到相关信息。你公司存在使用普通货物车辆运输危险废物行为,未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涉嫌造假。
2019年你公司共从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转入废物98批次,使用运输车辆37辆,转移联单运输信息、重量信息涉嫌造假。如:运输车辆桂BV8003、桂B25921、桂BA1263、桂BA9758、桂BE5159、桂BB6200、桂BF0678均为普通货运车辆,核载12.56至15.37吨左右,联单记录承载重量均为25吨以上,最高达41吨左右。
(三)环境监测制度落实不到位。
2019年你公司委托广西华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废气污染源开展监测,其中9月(华强监字〔2019〕427号)和12月(华强监字〔2019〕594号)监测报告显示,监测期间工况(分别为29.3%和37.3%)不满足75%工况要求,监测结果无法证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其他问题。
一是工程质量验收材料不齐。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不齐全。
二是生产原料来源不清。申请项目以30%-35%的低度氧化锌、锌冶炼企业浸出渣(321-004-48)、污水渣为原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但未提供低度氧化锌和浸出渣(321-004-48)(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浸出渣除外)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是危险废物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如未制定危险废物关键岗位操作规程,未按制度要求落实入场分析等。
你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的有关规定,同时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条件,我厅决定暂缓审批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
二、请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指导和督促以上问题整改,依法查处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你公司如不服本通知,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5月9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